国务院:除重特大项目外 环评审批不再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

来源:中国政府网发布时间:2014-12-31 09:49:59

索比光伏网讯:国办发〔2014〕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

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改革的必要性

2013年以来,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通过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减少核准事项,通过修订核准办法努力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探索建立纵横联动协管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成效逐步显现。但是,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仍然存在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根本原因是政府管理理念转变滞后,职能转变不到位,仍然习惯于以事前审批代替事中事后监管。因此,深化改革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二、改革目标和重点任务

按照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一是精简与项目核准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二是实行项目核准与其他行政审批网上并联办理;三是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四是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构建纵横联动协管体系。

三、重点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

(一)清理。清理原则: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原则,分别清理本系统正在实施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包括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提出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对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包括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作出说明,于2014年底前报送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

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确认后于2014年底前公布取消。


(二)确认。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组织专家逐项审核,确认取消、整合、保留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以及需要修改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于2015年1月底前送法制办和有关部门。

(三)修法。一是法制办提出修改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于2015年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二是法制办于2015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如果暂时不能修法,由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建议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同时抓紧推进修法程序。三是地方人民政府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

(四)公布。一是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有关部门于2015年2月底前通过修改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予以取消。二是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修改决定。三是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设定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有关部门根据修改后的法律法规对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并公布。四是上述工作完成后,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地方,统一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五)立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于2015年6月底前报国务院,实行新的网上并联核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精简前置审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用海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重特大项目,也应将环评(海洋环评)审批作为前置条件,由发展改革委商环境保护部、海洋局于2014年底前研究提出重特大项目的具体范围。

二是优化审批程序。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对于在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制定发布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规范中介服务。确立中介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所需申请文本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中介机构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惩处。

四是加强纵横联动,确保监管到位。坚持“各负其责、依法监管”的原则,建立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后,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自行决定开工建设。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制度。对于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六)建网。“先横后纵”,在政府外网上部署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核准机关受理申请后生成的项目代码,作为整个项目建设周期唯一的身份标识,并与社会信用体系对接。

一是实现中央层面“横向联通”。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建设中央层面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有关部门根据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联接,尽快实现“信息共享”,2015年6月底前开始试运行。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通过这一平台,及时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环保等方面信息,引导企业投资行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尽快确立满足保密要求的统一接口标准,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标准分别建立本系统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并适时联通,形成覆盖全国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加快实现“网上办理”,2015年底前开始试运行。

三是依托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纵横协同监管。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设置电子监察功能,全程跟踪、及时预警、严肃问责。企业凭项目代码可实时查询办理情况,实现外部监督。

四、组织落实

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成制度、技术专门工作小组,抓紧推动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附件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412/31/202582.html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华电20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安顺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8-28 06:45:32

贵州省安顺市生态环境局于8月24日受理《关岭县正界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变更)》环评公示。该项目位于关岭县岗乌镇,由贵州华电联鑫能源有限公司(华电新能源下属企业)建设,总投资7.87亿元,工期8个月。项目原于2024年11月获环评批复,并于2025年7月开工;截至2026年1月,仅4号地块开展支架安装,其余区域未动工。因土地流转受阻,项目对选址范围作出重大调整:缩减原征地红线62.67公顷,保留150.72公顷,新增150.7公顷光伏用地,总占地301.42公顷。装机容量调整为200MW(直流侧258.43MWp),拟安装620Wp单晶硅组件41.68万块。此次属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

最快1天完成阳台光伏项目审批,新西兰拟大幅简化光伏准入流程来源:TaiyangNews 发布时间:2026-08-19 08:49:11

新西兰政府拟大幅简化住宅及中小型光伏系统审批流程,旨在打造发达国家中最便捷的光伏安装制度。根据监管部《改进光伏安装流程报告》,现行流程存在多重重复检查与繁琐文件要求,导致成本高、周期长(住宅审批平均3个月,中型项目达6个月)。改革后,住宅光伏审批费将从640纽币降至200纽币,时限压缩至6天;中型项目费用由最高1.1万纽币降至1300纽币,周期缩至1个月;并网审批提速至1个工作日(10kW以下)或5个工作日(中型)。政府还将合法化“即插即用”阳台光伏,豁免部分大型及敏感区域项目的资源许可,预计十年内带来2800万至5000万纽币净收益。

隆基又一BC电池项目环评报批前公示来源:光伏前沿 发布时间:2026-08-17 09:30:29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咸新区分公司拟在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现有厂区(103#生产车间内)建设新型高效背接触(BC)电池技术及装备项目。该项目为新建产业化项目,租用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及配套设施,并新增制绒清洗机、槽式清洗机、低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激光图形化设备、丝网印刷机、烧结机和光注入设备等关键工艺装备。项目旨在开展BC电池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验证,同步建成一条年产1吉瓦(1GW)的高效BC电池量产示范线。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进入报批前公示阶段。

江苏500MW海上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发布时间:2026-08-11 08:54:14

本文介绍了江苏国华东台竹根沙Z1风光同场海上光伏试点项目的环评公示信息。该项目位于盐城海域,依托既有国华竹根沙H1#海上风电场区,由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0亿元。项目拟新建一座装机容量500MW(直流侧646.86MW)的海上光伏电站,采用99个方阵布局,配套建设2回220kV送出海缆、3回35kV联络海缆及1座220kV海上升压站。用海总面积约686.97公顷,其中光伏场区占525.49公顷,涵盖试验性漂浮式光伏实证平台等设施。项目建设周期为18个月,目前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公示阶段。

陕西年产500吨光伏银浆用银粉新材料项目进入环评来源:光伏前沿 发布时间:2026-07-31 06:30:52

西安汇创贵金属新材料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华州分公司在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瓜坡精细化工产业园区新建年产500吨光伏银浆用银粉项目,已于2026年2月完成备案,7月27日进入环境影响评价阶段。项目总投资8436.21万元,占地约3000平方米,属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类。建设内容包括一条完整银粉生产线,配备反应釜、离心机、粉体分级与烘干等设备,并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工艺以湿法还原为主,结合后处理工序,主要产出两类银粉:HC-01型50吨/年、HC-2A型450吨/年,全部用于光伏银浆制造。项目计划于2026年3月开工,目前环评审核已通过。(199字)

甘肃能源1GW风光项目核准备案来源:甘肃能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6-07-30 12:51:53

甘肃能源全资子公司酒汇公司投资建设的庆阳东数西算产业园区绿电聚合试点项目二期工程,于2026年7月30日获庆阳市能源局正式核准(备案)。该项目位于甘肃省庆阳市环县,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含风电75万千瓦、光伏25万千瓦),动态总投资约43.77亿元,建设周期为15个月,由甘肃电投庆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分上网电量与发用匹配电量两部分:经营期年均上网电量约7.01亿千瓦时,电价0.2375元/千瓦时;发用匹配电量约9.41亿千瓦时,电价0.1948元/千瓦时。经测算,项目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6.34年,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17%。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概算及经济评价可研内审会来源:黄河水电 发布时间:2026-07-27 09:32:01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可研内审会,聚焦概算编制与经济评价,强调生态高标准建设、“绿洲项目”标杆打造,严守投资收益底线,强化源网适配与全流程闭环管控,全力推动项目高质量落地。

晶澳扬州基地0.6GW钙钛矿叠层组件技改项目环评公示来源: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6-07-24 09:25:41

晶澳(扬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2.1亿元,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辉路厂区实施组件技术改造项目,重点建设钙钛矿叠层组件中试产线。项目依托现有厂房,将一条72版型普通光伏组件生产线升级改造为钙钛矿叠层组件专用产线,新增0.6GW/年叠层组件产能,同步削减等量普通组件产能,总组件产能维持10GW/年不变。技改内容包括更新高速串焊机(带点胶连接)、水冷层压机、双组分打胶机等关键设备,替代原有低效设备。项目环保投资500万元,已备案,属光伏设备制造允许类项目,符合当地园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及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管控区域。(199字)

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推进会暨新能源可研内审会来源:黄河水电 发布时间:2026-07-22 08:58:03

7月21日,黄河公司召开青海海南清洁能源外送基地项目推进会暨新能源可研内审会议,梳理存在的症结难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周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领导霍兵、苏晓军、许建军、李洪川出席会议。会上,各工作组分别围绕上次会议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项目开工条件及工期计划和可研整体情况等进行汇报,与会人员结合各项工作推进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会议强调各工作组要强化专业协同,全盘考量、系

贵州2026年4月-6月核准备案风、光项目公示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1 15:15:38

贵州省能源局于2026年7月21日公示了2026年4月至6月期间核准备案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情况。依据《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该时段共完成47个新能源项目核准或备案,总装机规模达425.766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占绝大多数,共41个;光伏项目6个,合计装机55万千瓦。所有项目均按法定程序履行了核准或备案手续,相关信息已通过官方渠道公开,并附有详细项目清单表格。此次公示体现了贵州省在“十四五”中后期持续推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加快能源结构优化的实施进展。

大唐陕西100MW光伏项目环评公示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08 06:37:44

本文介绍了大唐平利县10万千瓦光伏项目环评受理公示的核心信息。该项目位于陕西省安康市平利县广佛镇与洛河镇,总投资4.2亿元,建设周期为12个月,永久占地7078平方米。作为“茶光互补”型复合式光伏项目,其交流侧装机容量为100MW,直流侧安装容量达112.46MWp,共采用17.3万块650Wp N型单晶双面双玻光伏组件。项目建设单位为大唐富平热电有限公司,该公司由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控股,而后者隶属中国大唐集团。环评公示由安康市生态环境局于7月3日发布,标志着项目进入环境影响评价受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