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直是让人“觉得纠结”的市场,那里有“甜蜜”——完善的融资体系、清晰的上市制度、明确的“游戏规则”,更重要的是,想要“走出去”或获得海外资本的关注,国内的企业不得不选择在美国融资上市
但同时,那里同样会带来不少“烦恼”——SEC(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展开行动,甚至是“误杀”,且“动不动就会出现”反倾销和发补贴调查(下称“双反调查”),让中国的企业乃至整个产业受损
“除非有根本性逆转,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依旧会对中国相关的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在美国对华二次双反终裁出炉后,一位光伏企业的管理层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坦言,“‘烦恼’暂时抹不去,这意味着,中国光伏企业应该真的做好迎接新一轮制裁的准备”
中国的光伏业近期又迎来了新一轮的“烦恼”。
美国商务部日前对外宣布了终裁结果:认定中国大陆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美方将征收“双反”关税;同时,认定中国台湾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将征收反倾销税。
具体而言,美国认定的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至165.04%,补贴幅度为27.64%至49.79%。中国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相较于大陆市场而言,这些厂商受影响的程度可能比较小。
对于上述结果,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发表公开声明称,美国商务部在2011年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后,又一次对同类产品发起“双反”调查,“是对贸易救济措施的明显滥用,是一种变相的贸易保护主义”。
“尤其是在中美两国领导今年多次会晤,就进一步促进中美双边贸易与投资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的做法将对中美贸易和投资产生不利影响。”机电商会称,“因此,中国产业对此次‘双反’调查表示强烈反对。”
“当然要反对,这本就是美国单方面的不公平措施。”位于江苏的国内龙头光伏企业一位高层此前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比如,中国有一个特殊的加工贸易进口免税渠道,从美国进口多晶硅几乎全部从这一渠道进入中国,这样一来,美国的多晶硅不会受到贸易调查的影响。而美国却在一直在对中国进行‘双反’。”
正如中国商务部强调的那样,“光伏产业是关系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妥善处理光伏产品贸易摩擦,推动各国产业加强对话与合作,有助于全球新能源领域的健康发展”。
不过,针对美国商务部的上述结果,另有多家光伏企业负责人这几天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对自身企业的影响不大”,且不少企业“早就消化了这一负面影响”。就可见的未来看,光伏行业的前景“仍可期待”,尤其是,“国内需求确实在回暖,解决了很大一部分需求难题”。
二次“双反”
全球新能源版图中,美国从不打算甘于人后。无论是第一个任期快结束前参观美国光伏产品制造公司Solyndra,还是当初押宝朱棣文(美国前能源部长),奥巴马都一直强调要发展美国的新能源产业。2014年初的国情咨文中,被业内调侃“不懂太阳能”的奥巴马还特地强调了美国太阳能产业的进步,并称“每4分钟,就有一个美国家庭或企业安装太阳能系统”。
但发展太阳能光伏产业,奥巴马最大的“抓手”却是建立在打击国外企业、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的基础之上的。2011年10月18日,德国Solar World美国分公司联合其他6家生产商向美国商务部正式提出针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双反”调查申请。当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正式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
“当时,就连上游的中国多晶硅都一度在美国的‘双反’调查范围内。”上述管理层人士对《国际金融报》记者回忆,“但后来,‘双反’调查的范围还是在太阳能电池板等中游产品。”
2012年10月10日,美国针对中国光伏的第一轮“双反”结果出炉:美国商务部对进口中国光伏产品作出反倾销、反补贴终裁,征收14.78%-15.97%的反补贴税和18.32%-249.96%的反倾销税,具体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产晶体硅光伏电池、电池板、层压板、面板及建筑一体化材料等。
“那阶段,恰恰是中国光伏企业最困难之际。少了美国需求,再加上当时与欧盟同样存在光伏贸易纠纷,一度让很多企业叫苦不迭。”长期关注光伏行业的业内人士12月23日晚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
然而,度过了稍感欣慰的2013年——欧盟结束对中国光伏产品的诉讼,2014年又遇到了美国的第二轮“双反”攻击——经过7月的初裁后,美国商务部12月17日的终裁还是认定对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地区的相关光伏产品进行“双反”。
《国际金融报》记者早在今年4月就了解到,这次“双反”一部分原因还是来自中国企业的“老熟人”Solar World美国公司。该公司在“一纸诉状”中称,中国制造商找到了方法规避2012年美国“双反”关税的方法,即使用在中国台湾生产的太阳能电池,然后再将组件辗转卖给美国。
“2012年‘双反’结果下来之后,不少企业研究了政策,使用了海外生产的方式避免巨额关税的方法。因此,他们委托中国台湾、马来西亚的公司生产,最后再出口到美国。”接近美股上市公司昱辉阳光的人士今年4月对《国际金融报》证实。
“简而言之,2012年10月公布的‘双反’裁定中,是按生产光伏组件的电池原产地来决定征收对象的。”上述业内人士对本报解释,“紧接着,除了代工,中国大陆企业也会购买台湾地区产的电池,然后回到本土组装,以规避第一轮‘双反’的政策。”
她进一步解释,“但现在,就美国的立场看,他们肯定会认为此举损害了美国光伏产业的利益。因此,在第二轮‘双反’中,将此类型的产品也列为了‘双反’对象。”
“继续抗辩”
具体而言,针对首轮“双反”后的规避行为,美国最新的调查范围扩大到了包括电池、组件、层压材料等“晶硅体光伏产品”,并将中国台湾地区生产的电池产品也纳入了调查范围。
据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对参与应诉的企业常州天合光能和昱辉阳光、晶科能源分别征收26.71%和78.42%的反倾销税,其他应诉企业征收52.13%的反倾销税,其他非应诉企业征收165.04%的反倾销税。补贴强制应诉企业常州天合和无锡尚德分别征收49.79%和27.64%的反补贴税,其他中国大陆光伏企业征收38.72%的反补贴税。同时,中国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确定为11.45%至27.55%。
按流程,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并不能立即执行,一切还要等ITC的认定出来后,才能执行“双反”措施。“一旦ITC不认可美国商务部的结果,中国企业就可以逃过一劫。”上述业内人士介绍,“但综合2012年的经验及美国对中国其他行业的‘双反’经验看,中国光伏企业想要逃过一劫,可能非常困难。”
但机电商会对外表示,仍将继续抗辩。
“下一步,中国企业将进一步通过各种手段维护其合理利益。”机电商会在公开声明中称,一方面,美国法律程序中,中国企业将继续抗辩(包括在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产业损害抗辩),不排除通过司法途径和提起政府诉诸WTO寻求纠正美国商务部一系列不正确调查做法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中国企业仍对通过中美产业磋商解决本案的道路持开放态度,并不因美国商务部的终裁关闭产业磋商的大门。但作为重启产业磋商的前提,我们敦促美方以互信、互谅和合作为原则,与中方寻求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机电商会表示。
事实上,美国的做法本就难言公平。上述江苏龙头光伏企业的高层此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介绍,美国晶硅光伏制造业2008年后在当时的竞争中早已纷纷倒闭,“大量的多晶硅只能外销,尤其是中国市场”。
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hone Resch早在今年7月结果出来时就对美国商务部这一决定表示了“强烈谴责”。
“够了,应该适可而止。”Resch当时称,“商务部对中国进口光伏产品征收惩罚性关税将对美国消费者及美国太阳能产业造成不利影响。”
拥有70多家太阳能行业会员企业的平价太阳能联盟(CASE)同样不支持美方推进“双反”措施。CASE近日对媒体说,对中国输美光伏产品征收“双反”关税将会导致美国太阳能产业增速放缓,抬高太阳能产品价格,减少美国就业岗位。
CASE主席Jigar Shah早前详细介绍,“由于世界范围的公平价格竞争,我们显著降低了美国的住宅及商业屋顶的太阳能安装价格。反过来,也创造了共计超过11.9万个工作岗位。”
影响有限?
不止是美国国内存在反对之声,对于美国商务部的终裁结果,中国官方部门更是表达了自己的愤怒。
12月17日,即上述结果出来当天,中国商务部在官方网站上引用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的谈话称,美方的裁决进一步加剧了两国间的光伏产品贸易争端,严重损害了两国产业的贸易与合作,“这是滥用贸易救济措施,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违反了美国承担的遵守世贸规则的义务”。
“中国企业对此表示强烈不满,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重关切。”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称,“中方敦促美方慎重考虑美方裁决造成的严重后果,严格遵守国际规则,采取负责任的态度与行动妥善处理贸易摩擦。同时,中方将考虑在WTO框架内和美国司法体系中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中国机电商会也称,“在中国企业积极进行抗辩并提交了有力证据的情况下,美国商务部不但未采信中国企业的观点,还进一步扩大了产品范围,且产品范围模糊并不具备可操作性。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对中国企业的合理利益造成了不正当的伤害。”
据媒体报道,正泰太阳能副总裁陆川也称,美国“双反”关税的额度之高“令人咋舌”,“若按此关税额度去缴的话,在国外肯定卖不出去”。
“受伤最深”的可能是天合光能。初裁中,其反补贴税税率为18.56%,在最新的通告中,其税率被提高到了49.79%。这意味着,一旦ITC通过裁决,该公司出口美国将进一步受困。
事实上,上述管理层人士早前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由于美国发起了贸易调查,我这边得到的信息是,光伏的出口之路正变得更窄。”他透露,“或许今年6月,部分企业送到美国的货可能就完全停止了。对部分中国企业来说,这肯定是一笔损失。”
美国商务部的数据已显示,仅从2011年到2013年看,美国从中国进口的光伏产品总额从超过31亿美元下降到不到15亿美元,缩减幅度超过50%。
还有分析称,对于那些电池片出口依赖于中国大陆组件企业的台湾电池片厂商来说,上述税率的好处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大,“最大的受益人的还是台湾地区的组件制造商,他们是这场贸易战中的惟一赢家”。
不过,在记者这几天的了解与接触中,也有一些企业认为美国二次“双反”的影响没有想象中大,且不少企业早就消化了这一负面影响。
保利协鑫副总裁吕锦标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美国二次‘双反’没有影响到公司的硅片业务,今年我们仍是超产全销。”
“更重要的是,‘双反’后税率很低的台湾企业,仍可通过正常缴税出口美国,由于多晶硅组件比单晶硅片有更高的毛利率,且中国大陆市场的单位价格低,台湾市场还会加大对我们产品的采购力度。”吕锦标说,“同时,为了配合光伏企业一部分产能外移的趋势,公司将加大硅片出口。”
国内回暖
吕锦标之所以作出上述判断,原因在于:与前几年单纯依靠海外市场不同,国内和新兴市场的需求正在回暖,这也让光伏企业看到了继续回暖的希望。
“比对2011年和2012年的情况,中国光伏业最坏的阶段过去了。”上述管理层人士认为,“不能遗忘的是,中国市场一直以来既是最大的生产市场,但同样也是最大的应用市场。比如,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对光伏电站建设的利好政策不断出台,会进一步提升市场需求,巩固企业业绩。”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此前也对媒体表示,“第三季度,中国部分光伏龙头企业能够保持持续盈利和业务增长,主要是国际新兴市场发挥了重要作用。”
采访和接触中,正信光伏对《国际金融报》记者透露,除了中国国内市场,目前正信国外主要还是以日本市场为主,“公司在日本销售光伏组件,同时还做EPC系统解决方案,拥有完整的设计、施工团队,以期更好地开拓日本市场”。
“2015年的新兴市场有望进一步爆发,印度、泰国、智利、巴西、南非等都有望呈现爆发式增长。”晶科能源全球品牌发言人钱晶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说,部分新兴国家的光伏市场起步非常快。
通过比对数据,钱晶还认为,2014年全球光伏市场增速回升,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目前的复苏状况,“且随着新兴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重点市场版图东移几乎可以确定”。
“与第一轮‘双反’比,此次中国企业应诉的积极性明显不高。”据人民网报道,长期代理国际贸易摩擦纠纷的谢向阳称,这可能是与国内光伏市场在政策驱动下逐步回暖,消化了部分产能有关,“这一方面说明了多元化开拓市场的作用,同时也提醒企业不能因此而放弃应诉权利,要在法制化进程中学会运用法律和市场手段维护自身利益”。
中国光伏业协会会长高纪凡曾指出,由于国内市场大规模的启动和海外市场的发展,光伏产业自去年下半年以来正在持续回暖,很多企业恢复了盈利,“据统计,进入工信部名单的企业利润率达到合理水平,领先企业已连续几个季度达到100%满产,全行业产能过剩的局面已不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有分析认为,短期看,由于美国仍存在对光伏产品的大量需求,即便国内市场回暖,美国市场可能也不会为多数中国企业放弃。陆川表示,正泰太阳能打算把大陆市场供应到美国的产品减到零,转而让德国的海外分厂和亚太地区的代工厂加工,以避开“双反”惩罚性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