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业完全脱困还需时日
值得注意的是,与6月公布的数据相比,此次“双反”征税税额无疑有很大的不同。其中,初裁公布的天合光能反补贴税税率为18.56%,然而此次被提高到了49.79%。相反的是,尚德电力的征收税率有小幅下降。总体而言,中国光伏企业的反补贴税率分布为26.89%至38.72%。
另外,终裁结果的反倾销税税率也在增加。其中,天合光能反倾销税税率增加了近1%,晶科能源、昱辉阳光税率由58.87%增加到78.42%。43家被列入调查名单的企业,如英利、阿特斯以及其他光伏企业的反倾销税率将从42.33%增加到52.13%。就全中国范围内,未列入名单的其他中小光伏企业税率甚至高达165%。
就全国光伏布局来看,作为光伏大省的江苏,无疑是受到影响最大的省份。江苏省商务厅相关人士表示,美国发起的第二轮“双反”调查,可以说是对中国出口光伏进行全面布控,“第二次‘双反’把中国台湾纳入范围,目的就是全面限制中国对美光伏产品出口,而江苏光伏企业对美出口最大,所以对江苏光伏打击较大。”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上一次美国启动的18.32%到249.96%不等的反倾销税率、14.78%到15.97%不等的反补贴税率,导致江苏13亿美元光伏产品出口受累,占全国四成多,不少企业不得不放弃美国市场。此次的二次“双反”终裁的落地,对江苏的光伏企业影响不会少于上次的13亿美元。
对此,赵玉文对记者说,“接受‘双反’调查企业,有多达一半以上是江苏企业,其中包括天合光能、阿特斯、亿晶光电等,这无疑对江苏的光伏企业打击是最大的,影响产品的总额不会少于上次的13亿美元。”
赵玉文表示,2014年光伏产业面临欧美“双反”、产能过剩等压力,有一批企业面临淘汰,企业兼并重组在所难免,光伏产业面临诸多难题,完全脱困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二次‘双反’终裁会导致国内不少光伏企业的处境雪上加霜,在这种形势下,光伏企业需要积极应对诉讼,主动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调整企业发展模式,对企业进行转型升级。”
原标题:美商务部终裁对中国光伏产品征双反关税 将影响30亿美元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