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新大新材踌躇满志,在光伏产业低迷的背景下逆势挺进,项目总投资额高达80亿元。
两年后,新大新材终于醒悟。由于此前配套设立的光伏项目公司连年亏损,与预期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现决定将其所持股权全部转让他人。事实上,记者注意到,光伏项目所在地的地形、土地等现实状况的“超预期”,是新大新材项目公司业绩低于预期的重要原因。
子公司亏损逾2000万元
今日,新大新材突然发布公告宣称,鉴于辽宁新大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能源)经营不善、连年亏损、跨省布局难度大等因素,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后者51%股权。
除新大新材持股外,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和王成林分别持有新大新能源37.96%和11.04%股权,待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新大新材将不再持有新大新能源股权。据悉,此次标的股权受让方为自然人鹿行峰,其现任辽西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新大新材认为,转让所持辽宁新大新的全部股权,能够避免公司进一步承担新大新能源的经营亏损,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但公司通过建设太阳能光伏电站方式布局光伏产业链终端的总体战略并未发生变化。
记者注意到,新大新材于2012年9月和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政府签订了 《招商引资协议》,联合中能国电(北京)国际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当地建设装机容量约400MW的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项目。
根据已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3年期末,新大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23亿元,净资产为6832万元;营业收入为3023万元,净利润-1708万元。进入2014年,新大新能源经营状况并未出现改善,1月~10月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亏损2212.21万元。截至10月31日,新大新能源资产总额为3.09亿元,净资产缩减至46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