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PV节能应用租赁式储能方案商机热
工研院产经中心能源研究组绿能产品研究部产业分析师杨翔如表示,许多国家有时间电价与季节电价制度,其价格于尖峰时段可能达到离峰的两倍之多,在此背景下,使储能需求渐渐被纳入PV自发自用的一环(图2)。但动辄上万美元的储能设备与每月仅节省几十美元的金额相比,仍难以受到主流市场青睐,因此如第三方所有权(ThirdPartyOwnership,TPO)这类由系统商出租系统租给用户的方案便逐渐兴起。
图2 储能系统使用效益资料来源:工研院IEK(10/2014)
据了解,用于PV的储能系统目前营运模式可分为购买、租赁与异业结合(如建案、电动车)三种模式。购买是由系统商提供解决方案,并强调量身订做,但初期成本较高,且投资回收时间约为10?15年。而异业结合是藉由搭配高售价的固定资产如房屋、电动车等贩售,除了可提升附加价值之外,若能得到特定政策补助,整体而言较为有利。
不过,上述两种方案仅适用于资金充裕的族群,除非透过高额的政策补助否则普及量相当有限。对此,杨翔如认为,租赁模式适用于多数想节省电费但又不愿意负担大笔初期安装投资的消费者,因此可能是未来发展的趋势(图3);而系统商方面虽然资金水位需求较高,但可藉由携手金融业者承担融资功能的方式,以低头款或零头款来刺激安装意愿。
图3 储能设备租贷前后之电费支出比较资料来源:工研院IEK(10/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