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路条”,是指由有关部门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一个光伏电站项目,只有拿到路条后,环评、水土保持、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倒卖路条的现象,不仅侵蚀了真正的电站运营商的利润,也使得真正想要做电站的人拿不到项目,需求和供给两端无法对接。制止光伏电站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文件指出,对于不以自己为主投资开发为目的、而是以倒卖项目备案文件或非法转让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的企业,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规定其在一定期限内不能作为投资主体开发光伏电站项目。
在整治光伏电站批文的同时,通知还提出健全光伏项目备案管理,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项目备案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这些措施,都将推动已批准项目加快建设。
光伏或在逆境中崛起
自从去年7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国家能源局已经发布13个关于支持与落实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
政策出台密集程度前所未有,表明在解决雾霾频发、环境问题成为当务之急的现状下,光伏产业的发展,尤其是分布式光伏的推广已经得到了国家层面的足够重视。政策体系进一步提升了光伏产业各环节的发展士气,也将推动光伏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根据能源局发布的数据,作为能源局推广的重点,分布式光伏发电在前三季度主要发展地区仍旧在东部。前三季度,江苏、浙江和广东累计分布式并网容量最多,分别达到70万千瓦、46万千瓦和44万千瓦。甘肃、青海和新疆累计光伏电站并网容量最多,分别达到466万千瓦、365万千瓦和313万千瓦。由于西部地区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光伏电站并网容量要远远领先于东部地区。
根据报道,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前不久在第六届中国(无锡)国际新能源大会暨展览会上表示,按照现有的政策来讲,年初出台的这个目标还是有相当的难度。
尽管前三季度数据相比14吉瓦的全年目标还有一大截的差距,但大唐集团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胡国栋认为,国内完成10吉瓦、甚至冲击12吉瓦的可能性还是很大。“虽然分布式电站未必能达到预想的那样,但在年末,大规模的地面电站,将会涌现不约而同并网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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