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新近出台的有关严禁倒卖“路条”的措施,对于中国光伏行业而言,可能是一把“双刃剑”。
这一措施要想真正达到减轻企业的负担、减少权力寻租的效果,直接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备案政策和流程的透明、取消项目备案中的前置和附加条件等。
反之,如果此次出台的措施的最终落实存在偏差,对于一些专业投资电站项目且年度装机规划较大的企业而言,则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其投资计划的完成,并进而会对中国大规模发展光伏应用的雄心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国家能源局新出台的政策,已办理备案手续的项目的投资主体在项目投产之前,未经备案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将项目转让给其他投资主体。这意味着,只有项目并网、发电之后,才可以转让。
此举可能会带给此前一些频频通过项目转让来实现退出的企业以不利影响,并增加其资金链的紧张程度及拉长项目循环开发的时间长度。
另外一个影响是,将会直接限制部分上市公司通过转让项目来调节利润。依据现有的流程来看,一个项目从直接备案到最终并网,可能需要一年的时间。如果不能将这部分时间缩短,则意味着当年的项目很难转让出去,并纳入该年度的利润中。
严禁“路条”买卖
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国家能源局连续出台三份通知来规范光伏电站的投资开发秩序。尤其是第三份通知,专门针对光伏电站项目的买卖问题。或许,这从一个侧面也说明,目前在“路条”方面确实存在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
国家能源局发在这份《关于规范光伏电站投资开发秩序的通知》中表示,在光伏发电市场快速扩大的情况下,项目投资开发环节也出现了资源配置不公正、管理不规范和不同程度的投机获利现象,要杜绝投资开发中的投机行为,保持光伏电站建设规范有序进行。
分析可以发现,之所以存在买卖“路条”等情况,项目备案政策的不透明可能是其中较为重要的一个原因。
国家能源局2013年11月份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规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具体备案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
不过,根据现有的公开信息来看,真正出台备案办法的省份可以说是寥寥无几。这也意味着,对于大部分的投资者而言,很难直接从公开渠道获取整个项目的备案流程。
这也引起了国家能源局的关注。在此次出台的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完善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下放到省级以下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管理的,应提出规范的备案管理要求。项目备案文件应明确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主体、建设场址及外部建设条件等要素,针对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周期短的特点,对备案文件的有效期限以及撤销、变更的条件和流程应作明确规定。
除此之外,上述通知的另一个关键点在于,明确了买卖“路条”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