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45号),从规划管理、资源配置、项目管理、配套服务和运行监督等方面对光伏电站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进行进一步规定。
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推进光伏电站建设对光伏技术进步、产业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和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大战略意义。《通知》要求,各地要创新光伏电站建设和利用方式,加强对各类未利用土地资源的调查,鼓励建设与生态治理、废弃或污染土地治理或者贫困扶贫工作相结合的光伏电站项目,鼓励建设与现代设施农业、养殖业以及智能电网、区域多能互补清洁能源示范区相结合的光伏电站。要以年度规模管理引导光伏电站与配套电网协调建设,规范光伏电站资源配合和项目管理,明确光伏电站备案条件和流程,尽可能减少项目备案前置性条件,为光伏电站项目建设创造条件。
同时,《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电网企业、金融机构在推动光伏电站建设中应发挥的作用。要求各电网企业研究光伏电站的电力送出和市场消纳方案,及时落实项目接网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审核接入系统设计方案、安排配套电网建设。金融机构应结合光伏电站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对光伏电站提供优惠贷款,简化贷款管理流程,采取灵活的贷款担保方式,支持光伏电站项目建设。
下步,我局将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规范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积极推动光伏电站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