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商业银行,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信息披露
公司在每次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该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