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年,我国在新能源,特别是光伏电力的资金运作和成本投入上,不少地方基本上是沿袭着传统电力能源发展的老路。
这种老路是:能源建设和生产主体、电力消费主体基本分离;在管理模式上,靠规模化的生产经营与管理来保证能源供给的调控和建设主体的发展积极性:产业的规模化使庞大的电力企业得到了相应的垄断利益。在生产成本上,他们不难消纳高昂的土地占用和依靠金融的融资成本。于是,一涉及电力建设,无论是地方部门和建设单位,首先想到的是立项,拿地,要贷款。要千方百计得到在计划体制内所有与电力优先相关的一切特许权益和既得利益。
这种长期形成的惯性思维,几乎顺其自然地在光伏的先期发展中得到了延续。没有立项,没有优惠政策保底:没有供地,拿不到由此连带的附加暴利j没有贷款,得不到空手套狼的一定条件,许多电力企业是没有底气,也没有积极性,敢于带资投入,并有把握保本获利干好光伏电力项目的。
在这种形势下,光伏发电如要实现规模化发展,按固有观念,自然耍给予土地及财政支持,但又不希望这种利益外流来支持利益关联企业,特别是大型国企来垄断光伏项目。
于是,纳入相当可观的土地占有成本,付出代价不菲的金融融资利息,一切尽在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昀掌控中。在如此掌控中,拿到项目的企业也就拿到了高成本,无风险,在摇篮扶持环境中大搞开发的专擅特许。那么,它还用得着视建设质量为生存条件,把整个建设的成本盈亏放在心上吗?
所以,前些年以这种模式开发的大项目大多建设质量差,土地投入流失以及高额的银行利息。
“发展光伏内需项目成本高,难见回报,以致投入打漂“的怨声曾一时四起。
由此可见,以传统的电力规模化模式来发展光伏产业是行不通的。什么原因呢?伴随着光伏等清洁能源与智能化网络科技进步,第三次产业革命正在袭来,而人们还对此缺乏认识和思想准备,对市场环境、产业走向也在认识上严重偏差,因此在行动上实际在逆潮流而动。
光伏产业兴起与可持续发展有这样三个优势:
一是资源优势,光伏能源是清洁且可持续的,土地占用小,而利用目前大量闲置的建筑屋顶资源,可以说是土地的零付出。
二是投入优势,由于网络智能管理的支持,可实现屋顶资源持有者(主体是民众)亦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透明化市场。民众投入的积极性和可靠来源,可以基本解决融资问题。
三是发展优势,低成本实现规模化,即充分运用现有的电力电网系统,并加以智能改造,使分布式电站形成规模化发展。
从以上三大优势来看,不难发现,沿袭传统昀电力产业发展思路,搞光伏产业的规模化,无疑是背道而驰。
原本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在土地投入和金融投资方面“一掷千金”能推动电力的较快发展,然而,在当今的光伏振兴和能源革命面前,就彻底行不通了,反而成了一种挥霍,并滋生腐败、浸蚀了产业的活力。
也就是说,要使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必须转变观念,切实管理土地资源、认真掂量融资的承受能力,立足于光伏产业的自身条件和基础,将其蕴藏着的巨大民众与社会投资和资源力量聚集起来。这是确保光伏走出当前发展瓶颈的必用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