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39万预付款迟迟未付
2014年3月份,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恒源”)与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光电”)、宁夏中电科日兆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中电科”)、平罗中电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罗中电科”)签订了《关于平罗130MWp地面光伏电站项目的合作协议》,合同约定:顺风光电、宁夏中电科同意并确认平罗中电科将与中科恒源签订EPC总承包合同;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顺风光电将以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向中科恒源支付总投资额的10%(5239万元),并将出具平罗中电科按EPC总承包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的履约保证。 在这个项目中,平罗中电科是业主方,顺风光电、宁夏中电科是平罗中电科的股东,前者持股90%,后者持股10%。也就是说,顺风光电是该项目的实际控制方。
5月份,中科恒源与平罗中电科签订《中电科平罗二期30MWp、三期50MWp、四期50MWp光伏电站项目EPC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项目开工日期为“合同生效后预付款到账之日起”。
中科恒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合同,顺风光电应当在10日内支付预付款,但其迟迟未履行付款义务。“因为之前合作过,顺风光电也催着开工,我们在未收到预付款的情况下开始了前期准备工作。”
该工作人员称,“项目4月份就开工了,还举办了热热闹闹开工仪式。我们投入自有资金进行项目的整体设计、组织工程及设备的招投标工作,并开始了场地平整工作。”
项目开工仪式
但开工后,迟迟未见顺风光电付款,施工许可证也没有办下来。2014年7月,中科恒源正式致函顺风光电、宁夏中电科和业主(平罗中电科),要求支付履约保证金5239万元,并办理开工建设所必须的相关手续。
在未收到有效反馈的情况下,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中科恒源暂停了项目的建设工作,并委托A标段(整个项目分为A、B、C、D四个标段)的施工单位对场地进行看护,同时通过各种途径与业主及顺风光电沟通有关事宜。
半路杀出“程咬金”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让中科恒源“始料未及”。8月14日,西安东庆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东庆”)竟以顺风光电EPC合作方的身份进驻现场施工。
西安东庆进场施工
中科恒源工作人员称,“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我们毫不知情。”之后,中科恒源分别向平罗县、石嘴山市、宁夏自治区相关政府部门递交了《关于中电科平罗130MWp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冲突的情况说明》,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出面协调。但并无明显效果。
2014年9月1日,中科恒源向业主、顺风光电、宁夏中电科发函,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并向西安东庆发函,要求其立即停施工并撤离现场。与此同时,中科恒源向平罗县政府、县国土资源局、石嘴山市建设局等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据中科恒源方面称,“上述函件仍无任何反馈。”
在平罗130MW电站项目陷入非常尴尬的状态且各方沟通无效的情况下,矛盾进一步激化,中科恒源、西安东庆两家EPC公司在项目现场起了冲突。
9月4日,中科恒源在通往施工现场的路口及各标段路口竖立指示牌。中科恒源工作人员告诉Solarzoom记者,“西安东庆人员在第二天早晨擅自撕毁B、C、D标段的指示牌,我公司委托的看护人员报警,陶乐派出所出警后,西安东庆同意不再采取激化手段。但是当天下午,我公司位于通往施工现场路口的指示牌再次被撕毁。”
被撕毁的项目标识牌
2014年9月7日清晨,冲突进一步升级。西安东庆安排近百人进场施工且用工程机械将通往项目的主干道堵住。警察出警后,协调中科恒源、西安东庆和顺风光电三方到现场会谈。
上述中科恒源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谈,他说,“顺风光电项目经理在现场扬言解除与我们的EPC合同,要求我们立即撤场,让西安东庆正常施工。”
而据西安东庆董事长在现场的说法,他们在8月15日已与顺风光电签订了书面合同,取得了项目总承包方的地位。
此次冲突的结果是,公安机关认可了顺风光电、西安东庆的说辞,要求中科恒源通过司法途径追究顺风光电的违约责任或付款责任,不得干扰西安东庆的施工。
据记者了解,9月10日,因平罗130MW电站项目未如期向政府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项目已被要求暂时停止施工,而西安东庆的机械仍在施工。9月11日上午,平罗县国土部门到施工现场要求业主方及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并将通路挖断阻止施工。但施工并未停止。
双方各执一词
至此,中科恒源方面认为,顺风光电和业主无任何诚意,从一开始就未准备履行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EPC总承包合同》,而通过与第三方签订合同、允许其进场施工的形式,否认其权益。
中科恒源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不想激化矛盾,也不想闹僵,仍希望顺风光电能履行项目前期手续,使其继续完成项目建设。
但据记者了解,双方在该项目上继续合作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一方面,中科恒源工作人员表示“顺风光电不理我们”;另一方面,顺风光电项目负责人另有说法。
顺风光电平罗130MW项目负责人在接受Solarzoom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和中科恒源前期只达成了合作协议,没有正式生效。
据记者了解,双方此前签订的合同确实存在漏洞。中科恒源方面称,因顺风光电作为业主的控股股东持有业主的印章,所以EPC总包合同是和顺风光电签的。“顺风光电仅将盖章后的合同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我公司。”也就是说,中科恒源没有合同原件。中科恒源方面表示,“是出于信任才在未收到合同原件和保证金的情况下开展前期工作的。”
上述顺风光电项目负责人继续说,“中科恒源进场后只做了简单的场平,还不断地投诉,综合考虑下来,我们决定取消他们的EPC资格,签订了另外一家。”
“西安东庆是该项目唯一合法的EPC合作方。“他说。
记者询问其支付保证金的情况,他说,已经给中科恒源打了四千多万,这笔钱是中科恒源和顺风光电于喀什合作项目的质保金。“这笔钱其实不应该提前付的,因为喀什项目的240(240小时试运行)没有通过。”
而中科恒源工作人员称,确实是收到了4300万元,但不是现金,是商业承兑汇票。“顺风光电说没钱的话,等于白纸一张。”
记者致电平罗县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土地手续没有办完,而且两个施工方出现对峙,警察也出动了,项目肯定是不能开工的。她认为是合同上的漏洞导致了后续一系列问题。
记者询问顺风光电项目负责人接下来将如何处理项目冲突,他说,“希望中科恒源能够核实之前的工程量,报给第三方监理,然后走付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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