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环保效益更是山地光伏电站特色。李建东表示,中电投集团曲阳一期50兆瓦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约5801.97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19436.6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57845.6吨,二氧化硫174.1吨。规划300兆瓦的光伏电站投产后,每年可为电网提供清洁能源约33763.7万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110846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约329891吨,二氧化硫993吨,对节能减排和环首都大气污染防治将作出积极贡献。
而对于当地村民而言,山地光伏项目的建设也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一定的改善。中电投河北公司党组成员、工会主席王超告诉记者,中电投曲阳光伏发电项目通过租用农民荒山每亩年租金150元,使山区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民有了固定收入。
同时,由业主、参建单位、乡村干部、农民工党员代表五方组成的项目临时党支部,为项目有序推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现村企共建、和谐共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土地使用税困扰山地光伏项目
对于工业生产而言,土地无疑是重要的生产要素,土地使用税也是地方财政的组成部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对于鼓励发展的产业土地使用税应该减免。虽然光伏发电产业是国家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但是由于该产业大规模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光伏发电并未被列入土地使用税免征名录。
王超认为,光伏发电作为综合效益高于经济效益且仍需国家各项补贴支撑的微利产业,应该同其他类似性质产业一样被列入土地使用税减免名录,这样才有助于产业发展。李建东表示,对于山地光伏项目而言,目前土地使用税负担还相对沉重。他告诉记者,目前每亩荒地年纳税最高达2000元,远远高于企业向农户支付的租地费。同时,为适应光伏电站新的发展形式,建议将退化严重的草地、林地、荒地由省国土部门制订土地政策,视未利用土地对待,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李建东告诉记者,通过曲阳项目的实践发现,山地光伏项目占用土地面积大,永久性建筑少,对植被影响小,而且光伏电站与荒漠化土地有较好的互补关系,电池组件板有一定的遮阳作用,对土壤有保墒效果,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退化的草场、久栽不长的荒芜林地都是理想的光伏电站用地,但土地管理缺少明确的政策支持。他告诉记者:“有一次在考察项目用地的时候,发现一片退化严重的荒地,光照资源非常适合开发建设光伏电站。因此,很快和当地政府达成共识准备开发。但是,当地方政府去查阅资料时却发现这片荒地的性质属于草地,致使项目开发受阻。”
原标题:中电投曲阳山地光伏项目实地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