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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县发改委于2026年7月2日发布《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风险告知书》,旨在提醒居民理性参与光伏项目。文中明确指出,此类项目实行告知性备案,仅具程序合法性,不构成政府对质量、收益或安全的担保;项目成败取决于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及合同约定。告知书系统梳理了五大风险:虚假宣传误导、房屋结构与施工安全隐患、金融诈骗(如“阴阳合同”和以居民名义融资)、合同争议陷阱(如异地管辖、收益划转失控、过度保管责任)以及售后缺失、收益不符预期、长期合约影响拆迁权益等其他问题,并提出四项实操建议,强调审慎签约、拒绝违规授权、评估房屋承载力及留存书面凭证,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山西省能源局于6月25日发布通知,启动2026年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申报工作。通知明确支持农光互补、渔光互补及小型地面光伏等项目,并将部分参照集中式管理的光伏项目纳入申报范围。申报须立足本地资源条件与电网承载能力,突出就近接入、就近消纳特点,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农业、交通、文旅、建筑、油气等领域融合发展,呼应“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国家部署。通知强调项目管理规范性:要求申报与运营主体一致,光伏项目须年内全容量并网,风电项目须12个月内并网,严禁建设期及并网后5年内擅自转让;对无实质进展项目,由市级能源部门联合电网公司予以废止或核减规模。跨市布局的交通、油气融合类项目可由企业集团打包直报省能源局。
7月1日,丽水创天联航杭州综保区1.163MWp屋顶光伏项目EPC中标揭晓: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以245.38万元(约2.11元/W)中标。项目位于杭州钱塘区,交流侧装机1100kW,接入0.38kV配电房,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及并网全流程,需满足电网电能质量与功率因数要求。
6月26日,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与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署光伏项目生产管理权限移交协议,标志着华能集团“1+7”改革方案首项落地成果完成。此次移交在集团生产环保部统筹指导下推进,双方协同完成了接收方案制定、运行数据转接、技术尽职调查等前期工作,并就移交范围、管理职责划分、遗留问题整改、费用结算及合同过渡等关键事项达成共识。协议涵盖能交公司所属24个光伏项目,类型包括集中式、工商业及户用分布式光伏,地域分布于山西、山东、江苏、河北、重庆、湖北、安徽、海南等八省市。此举实现了相关项目生产管理权向新能源公司的整体划转,为后续专业化运营奠定基础。
湖北麻城能源集团300MW光伏项目于6月27日实现全容量并网,其中220MW为屋顶分布式光伏(麻城市最大规模),82MW为光伏扶贫电站,覆盖全市137个重点脱贫村,年分配扶贫收益979万元。项目年发电量超3.3亿千瓦时,带动就业1200人,培育出资产4.71亿元、年收入约7035万元的规上企业。依托该项目,麻城能源集团正构建以大别山电厂为核心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能源体系,推进电、气、热、冷多能联供,并向工业热电联产、城市智慧能源、农村农光互补等多元场景延伸。集团力争2026年新能源发电占比超30%,减排二氧化碳100万吨以上,打造大别山区绿色转型示范样板。(199字)
当光伏组件走进千家万户,用户的需求已不再局限于“能发电”。如何让屋顶既成为高效的绿色电站,又融入建筑美学,同时还能抵御冰雹、风雪等极端天气,正成为头部光伏企业角逐的新焦点。6月23日,正泰新能ASTRO N7s 3.0亮相德国慕尼黑Intersolar Europe展会,这也是该款产品的全球首秀。作为零片间隙技术量产标杆产品,本次ASTRO N7s的3.0升级版本聚焦高端分布式光伏市场,通过大硅片
在工业厂房屋顶之上,一片片光伏组件持续运转,将阳光转化为清洁电力,为制造生产提供稳定的能源支持。近日,河北三业流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3.2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顺利并网并投入运行。项目位于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河北三业流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由阿特斯分布式EPC团队提供设计、施工管理、并网验收及后期运维等全流程服务,助力企业提升清洁能源使用比例,推动工业用能结构优化与低碳转型。项目充分利用厂区屋
北京市通州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6月印发《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支持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推动区域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措施》聚焦制造业与软件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围绕绿色改造升级、绿色能力提升、低碳零碳转型、可再生能源利用及绿色交流活动五大方向提供财政支持。其中,对建设分布式光伏、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生物质能源及储能等新能源项目,最高给予100万元补贴;对节能节水减排改造、绿色工厂建设、碳排放强度下降、碳足迹管理及CCER交易等,分别设定50万至100万元不等的支持标准。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强调“从优不重复”原则,并替代此前相关细则。
内蒙古鄂托克旗正式启动2026年9万千瓦新能源项目优选工作,其中包含6万千瓦分散式风电和3万千瓦分布式光伏。该项目依据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能源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文件要求组织实施,由旗能源局牵头、纪委监委派驻组监督、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服务。优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强调“因地制宜、就近接入、就地消纳”,鼓励与乡村振兴、产业园区、嘎查村、校园等零碳场景深度融合。申报企业须具备开发实力与良好信用,严格履行建设时限(光伏12个月内投产、风电18个月内投产),严禁倒卖指标。评审将综合评估企业资质、技术方案、前期进展、乡村振兴贡献及设备先进性等维度,择优确定开发主体,结果经旗政府确认后报市能源局复核批复。
贵州能源监管办于6月22日就《贵州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试行)》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旨在规范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行为,明确“集中报价”是指多个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组成一个报价单元,在同一固定场所通过电力交易平台统一开展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但分布式、“沙戈荒”大基地、水风光一体化等项目不纳入适用范围,其集中报价按国家规定执行。方案设定准入门槛:集中报价单元总装机规模不得超过贵州省单个最大燃煤电厂装机容量;若集中规模可能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经贵州能源监管办、省发改委、省能源局等部门联合认定后,可予以压减。
陆良县三岔河镇抢抓“千家万户沐光行动”机遇,因地制宜推进分布式户用光伏建设。依托年均2240小时日照优势,采用“一户一策”模式,已覆盖16个村、惠及1200户农户。项目年发电5600万千瓦时,年增税收200万元,农户首年收益超4300元,期满设备无偿赠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