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社会资本进入条件各异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多方了解到,在成为
示范项目之后,一些以当地投融资平台作为项目主体的平台公司也接到社会资本的入资咨询。但是各地发改委和项目公司的表态各异,增量条件也呈现多样性。
多个省份的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具体的入资条件找项目公司谈。”但部分省份的发改委也描述了希望入资的社会资本的具体情形。
“希望投资入股比例不能太低,至少10%,只投1%、2%没意思。光有钱也不行,希望进入的社会资本可以有集装箱业务、码头航运的经验。”宁波市发改委的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前述福建省发改委人士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发改委)可以协调社会资本进入,但是如果项目单位坚持反对的话,也不好办。“因为最开始申请项目还是以原项目单位申请的。社会资本可以结合项目盈利情况决定是否进入。”他说。
项目公司的表态亦呈现差异,甚至在同类项目上。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号泊位工程的民资项目业主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项目处于等待批复过程中,公司自有资金能够保证项目建设,暂不需要社会资本入资。”
建设类似项目的前述大连港投资高层则对本报记者表示:“股份占比方面,社会资本占比最多只能到49%。”
大连港投资的实际控制人是大连市人民政府,属于地方政府的融资平台。前述高层表示:“希望有物流公司、船务公司、码头运营商加入:如果这些公司入股,将来在集装箱搬运等方面管理便利,也可以保证货源。”
事实上,这些社会资本的入资能够使项目单位的股权结构多元化。这也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混合所有制的改革要求,入股的社会资本可以通过长期持有获取股权收益。前述宁波市发改委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社会资本)在后续经营方面也要合作下去,不是光投点钱就行。”
一些高速公路项目则通过政府回购实现收益,即采用BT或者BOT模式(PPP模式)。这一模式也是中央高层在推动的融资模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整理发现,一些项目综合运用了两种模式,如北京地铁16线。“混合所有制是指股权层面的合作,PPP是指政企合作,不一定是股权层面。” 金永祥说,“80个示范项目主要是利用社会资本,并没有强调混合所有制或者PPP。”
本报记者注意到,推出80个示范项目以加快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提法首度在今年4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因此,80个示范项目或将成为中央试图推动项目混合所有制和PPP模式的试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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