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继上个月公布反补贴关税后,7月25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华光伏产品反倾销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征收的最高反倾销关税达到165.04%。
美商务部发表声明,美方初步认定来自中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其中中国大陆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6.33%至165.04%,台湾产品的倾销幅度为27.59%至44.18%。基于这一初裁结果,商务部将通知海关和边境保护部门向相关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现金保证金。
反倾销税公布后,根据测算,“双反”的合并税率最低的是天合光能,为29.30%;英利绿色能源、阿特斯、韩华均为47.27%;尚德则是49.24%;其他没有应诉的企业191%。范围包括所有中国大陆和台湾制造的组件和电池片。如果按照这样的税率执行终裁,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组件将全面受阻。
根据美方贸易救济程序,商务部将于今年12月做出反倾销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明年1月做出终裁。如果二者均做出肯定性裁决,认定中国输美晶体硅光伏产品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海关将正式开征反倾销税。而这是美国第二次对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产品进行“双反”调查。
2011年11月,美国对中国产光伏电池启动“双反”调查,并于2012年12月决定征收29.18%至254.66%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高额税率使得中国企业很难向美国出口中国产光伏电池产品。
中国商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美方今年再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目的在于全面严格限制中国对美出口晶体硅光伏产品。中方再次敦促美方遵守法律和规则,客观公正审慎处理调查案件,防止滥用贸易救济措施。
不过,世界贸易组织(WTO)7月15日在两起与美国之间的贸易纠纷中做出了有利中国和印度的裁定,称美国对来自中国的钢铁产品和太阳能电池板不当征收关税,要求美国政府必须遵循国际贸易规则。而中国也将就“双反”事宜继续同美方展开谈判,来纠正这种损害中美双方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