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监管〔2013〕432号)要求,国家能源局会同华北能源监管局,于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3月上旬,对北京地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进行了驻点监管,并于近日正式发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驻点北京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指出,近年来,随着“三指定”专项治理和监管调研等工作的有力推进,北京地区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逐步规范,市场开放程度逐步加大,市场主体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但是,根据监管检查情况,目前北京市电力公司及其所属企业、部分社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存在八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指定施工单位;二是无证承试和违法分包;三是工程招投标及管理违规;四是收费违规;五是用户受电工程管理不规范;六是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七是主、辅业存在关联关系;八是信息公开不规范。
《报告》针对这些问题,分别从五个方面提出了监管意见。一是限期整改问题,切实维护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二是规范招投标管理,依法开展工程招投标活动;三是加强业扩管理,提高供电企业供用电服务水平;四是实现主辅分离,促进关联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五是强化信息公开,推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阳光服务。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组织有关派出机构督促存在问题的单位抓紧进行整改。同时,按照“明确任务、无缝对接、创新监管机制”的要求,认真总结专项监管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监管重点,促进用户受电工程全程服务公开化、阳光化,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竞争,构建规范、公平、开放的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