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备案并网流程创新
融资模式
一位新近涉足光伏电站的企业负责人介绍,
分布式光伏备案流程长、并网接入复杂,受电网、屋顶业主、用户、银行等多个主体制约,收益预期不明朗。相比之下,大型地面电站投资回报更清楚。
为解决备案管理和并网接入问题,能源局鼓励市县(区)级政府、市县(区)电网企业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明确办理条件和时限,建立高效规范的工作流程。对个人利用住宅(或营业性建筑)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网企业直接受理并网申请并代办项目备案。
在光伏项目融资上,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分布式光伏特点和融资需要,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年限。鼓励地方政府设立光伏发电投资公共担保资金,为本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提供贷款担保。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方式为光伏发电提供一体化融资租赁服务。
鼓励基金、保险、信托与产业资本结合,探索建立光伏产业投资基金。鼓励担保机构对中小型企业建设分布式光伏开展信用担保。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强化分散风险、增加信用功能。以个人收入等为信用条件,对个人安装分布式光伏贷款可免除资产担保要求。对优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探索售电收益权和项目资产作为质押的贷款机制。
按照国内分布式光伏发展规划,国内融资需求巨大。《能源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方案》提出,2015年分布式光伏
装机20GW以上,2017年装机35GW以上。2013年底分布式光伏装机为3GW,要实现2015、2017年两个时间节点目标,2014-2015年平均装机在8GW以上。按分布式光伏系统造价7-8元/瓦计算,每年有700亿元左右的投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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