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的定义或扩大 荒地大棚等可享地面电价
有相关媒体从多个渠道获悉,为了促进
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发展,一份与此相关的通知(即征求意见稿)近期下发到了国内部分公司,不过该意见稿尚未对外公开。通知的核心内容是,将废弃土地、鱼塘等列入了分布式项目,并建议执行当地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即地面电站)政策。另外,该征求意见稿也建议,希望金融机构可以给予分布式项目的优惠利率,有关地方政府可以配合并拿出实质性的解决方案来。这份征求意见稿提及:部分废弃土地、荒山以及农业大棚、滩涂等,若建设分布式项目,在35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项目容量(不超过20兆瓦),可执行当地的光伏电站标杆电价政策。
建设新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为加快落实国务院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分布式光伏的创新工作力度,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已有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工作基础上培育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
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本地分布式光伏发电规划和布局,结合已有国家示范区及本省培育的重点示范区,优选若干具有一定规模的园区纳入今明两年培育重点,编制重点培育示范区开发方案。示范区原则上规划容量应大于10万千瓦。今年底前可建成2万千瓦。能源局已批复的18个示范区可根据建设情况纳入示范区建设计划。
细心的读者读到这里,估计就会产生疑问。这两个新政究竟与开文的“
光伏入户”概念到底有什么关系?
是的,上述新政都与光伏“入户”无关,但却与“分布式光伏”息息相关。扩大分布式光伏的概念范围,集中资金大建一批大型分布式光伏示范园区。所谓的“新政”看起来也不过如此。“就是这样”,分布式光伏发展到此,或许已经日渐成为了利益的博弈与再分配游戏。光伏入户?太阳能光伏个人应用?屋顶上的太阳能私人电站?中国的光伏发电行业似乎进入了一条岔道。与此同时,老牌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龙头——德国,却传来了一场关于可再生能源的“公社运动”消息,主角就是光伏。
媒体机构能源观察网在德国弗劳恩霍夫太阳能研究所的协助下,通过对莱比锡电力市场(EEX)数据分析,对德国光伏、风电出力情况来了个“刨根问底”。根据对当时德国电网的运行状况:发电负荷、用电负荷、电力交换的研究分析,6月9日中午德国首次超过50%的用电来自光伏,创下了世界新能源领域的最新纪录。
这就是分布式光伏在德国的成就。在德国政府的规划下,太阳能发电一开始就“接地气”直接与住宅屋顶联系起来。并在推行过程中切切实实的做到了光伏“入户”。目前,德国已有半数家庭的屋顶安装了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一场由公民投资、生产、消费的公民能源运动也由此兴起。约15万普通公民通过700余个可再生能源合作社参与可再生能源的生产与分销。能源合作社的野心并非局限于自产自销能源,近日,一家名为“柏林公民能源”(BürgerEnergieBerlin)的合作社已与柏林市政府合作,将在2014年下半年与现行运营商、瑞士电力巨头Vattenfall共同竞争柏林市电网的特许经营权。
毫无疑问,太阳能已经在德国获得了成功,创造了历史。反观国内,分布式光伏却似乎走向类似”自欺欺人“的岔道。光伏不入户,怎能接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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