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财政会同住建厅对申报2014年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初步确定光电、光热综合利用方面的10个项目作为财政支持重点,并下达预算资金1311万元,支持可再生能源推广示范面积47335平方米,其中核定光热集热器面积3720平方米,光电847.85KWP。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宁财建发〔2014〕370号),综合近年来已批复项目的实施情况,今年自治区财政按照分类推进、集中支持的原则,城市重点支持在学校、医院、养老院、政府机关、体育运动中心等公共建筑利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供热制冷通风等项目。农村地区重点支持在农村学校、卫生院、养老院、乡镇政府等公共建筑利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供热等项目。优先支持光热应用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对城乡学校、卫生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对其他能够促进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具有典型试点示范意义的项目给予补助或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