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发布和制定的主要光伏政策
1月:能源局《关于公布创建新能源示范城市(产业园区)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下达2014年光伏发电年度新增建设规模的通知》
地方光伏政策汇编
201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通知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0.42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方面,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中明确了全国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如下表)。国家明确电价补贴后,中国各省市地区也相继给出各自的光伏政策及补贴。
呈现出不同的支持方式与态度,这里我们例举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省份。
山东省
为发挥杠杆作用,优化山东省能源结构,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合理、有序发展,2013年山东省发布了《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可再生能源和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健康发展的通知》。
将继续扶持太阳能光伏、风力发电项目发展,鼓励节能环保发电项目发展。
江苏省
在国家统一上网电价基础上,江苏省加大了光伏发电电价附加补助力度,明确2012-2015年期间,对全省新投产的非国家财政补贴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地面、屋顶、建筑一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