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市出台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分类补助政策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4-05-23 08:24:13 一是发电电量补贴。对富阳市域内实施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列入国家光伏发电年度规模计划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和年度扶持资金预算额度,经确认,在国家、省有关补贴的基础上,在建成投产后,前两年按0.3元/千瓦时标准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补贴,第三至五年按0.2元/千瓦时标准给予补贴。
二是居民初装补助。对居民住宅的光伏发电项目按装机容量给予1元/峰瓦的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发电补贴。对连片开发、示范作用明显的农居点建设的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可适当在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加大补助力度。
三是鼓励光伏企业积极申报国家、省、杭州市的各类政策和富阳市其他财政扶持政策。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服务,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各级政策扶持。已享受国家“金太阳”、“光电建筑一体化”资助的项目,富阳市不再重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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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a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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