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龙羊峡电站来说,有了光伏发电的补充,水电就可以在白天减少发电、增加存水量,这就减轻了枯水期对电站的影响,增强了对电网的调节能力。
“水光互补”尽管优势明显,但要想开发类似项目却有一笔经济账要算。例如,光伏电站与水电站之间的距离、土地价格、光照条件、水电站调节能力等等,综合核算之后,才能知道“水光互补”在经济上是否可行。
中电投黄河公司调研认为,从龙羊峡水电站的调节能力出发,共计可以匹配85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因此黄河公司后续还希望再建设两座32万千瓦的光伏电站,实现“水光互补”的效益最大化。
不过,中国目前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实行配额制,青海省今年仅获得50万千瓦的指标,而在青海从事光伏电站开发的单位有50家左右。面对每家平均1万千瓦的市场,黄河公司仅一期项目就要32万千瓦的规模,想在指标内实现规划是难以想象的。
对于分配指标的依据,国家能源局文件上称“综合考虑各省(区、市)太阳能资源条件、电力市场以及各地区配套政策措施和实际工作积极性等因素”。青海省的太阳能资源条件无需多言,电力市场则是缺口扩大,要从外省购电;配套政策措施主要是为了保证光伏发电并网,但“水光互补”项目没有这个顾虑,而且还能增加电网的经济效益和调节能力,各方都有积极性。
类似这样的项目,已经能在现有的补贴政策下形成可持续运转的产业链,无需更多干预,大可在指标之外给予放行,在适合的地区进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