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承诺对欧盟的负面影响
在价格承诺达成之前,欧洲平价太阳能联盟曾公开致信欧委会贸易委员,声明制裁中国光伏企业将“摧毁”整个欧盟的光伏市场。公开信强调,欧盟市场上光伏供应链的价值70%在欧洲创造,上下游供应商创造的产值约400亿欧元,且贡献了26.5万个工作岗位。而主张制裁中国光伏产品的企业,最多创造了不超过8000个工作岗位。这封公开信当时得到了欧洲20多个国家的700多家光伏企业、1024名企业高管的联名签署。
价格承诺的达成是欧洲的光伏组件产业和太阳能用户之间利益博弈的结果。虽然价格承诺与征收反倾销税相比,属于相对灵活的贸易措施,但由于对中国出口产品设定了最低限价,价格承诺的实施导致欧洲用户不能继续享受到低价的中国产品带来的实惠。目前,大陆产品在欧盟市场的占有率已不足30%,同时造成欧洲光伏市场的萎缩和就业机会的减少。
考虑到价格承诺执行以来出现的负面影响,欧委会对价格承诺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调整。自2014年4月1日起,中国出口产品的最低限价从每瓦0.56欧元下调至0.53欧元,以顺应全球光伏组件生产成本降低的整体趋势。由于中国一线光伏制造商在欧洲市场仍然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最低限价下调将对中国一线光伏制造企业带来积极影响。调价之后,中国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价格将有望与其他竞争对手价格趋近,从而增强中国产品在欧洲市场的竞争力。
价格承诺后续执行展望
中欧双方达成的价格承诺自2013年8月6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底。期限截止之后,欧盟将对价格承诺进行复审。如果复审结果认为,价格承诺不足以抵消所谓倾销和补贴产品对欧盟境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或者取消价格承诺将再次导致产业损害的出现,欧盟可能继续执行价格承诺,抑或采取更为严厉的贸易措施。可以预计,届时中欧将再次展开谈判,以达成解决方案。
此外,根据中国入世议定书第15条的规定,中国在反倾销调查中适用的非市场经济待遇将在2016年底到期。届时,如果欧盟仍然对中国出口的太阳能电池采取反倾销措施,则应当按照市场经济反倾销的做法,为中国企业重新计算倾销幅度。届时,中国企业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有望得到良性调整。
光伏产业平衡发展
出口市场结构和营销策略趋变
欧美对华光伏产业启动“双反”调查之后,大陆光伏产业对市场机构和营销策略进行了调整:一方面,通过使用在台湾生产的太阳能电池来规避美国双反措施,同时减少向欧盟的直接出口;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南美、东南亚、非洲、中东、日本、俄罗斯等未来最重要的新兴市场,并选择合适的地区代理商,逐步建立并完善营销网络,同时重视境内光伏市场的开拓,使境内外市场得以平衡发展。
据工信部旗下研究机构赛迪智库发布的报告,2013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约为16GW,出口额约100亿美元,同比下降27%。其中,对美出口份额占比约10%,对欧出口份额由2012年的近65%下降至2013年的30%。而日本跃居为光伏组件最大的出口国,出口额约为22亿美元,占全球市场总出口额的22%,对印度和南非的出口额分别占比5.2%和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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