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3~2020年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三条主要意见。分别为加强规划指导,优化建设布局;立足于消纳,优先分布式利用;加强电网建设,落实消纳市场。下面我们来解读其主要内容:
一、太阳能资源
内蒙古自治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太阳能总辐射为1331~1722千瓦时/(平方米/年),仅次于西藏青海。全区太阳能资源分布特点是自东向西南递增,阿拉善盟、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等地区太阳能资源较好,尤其是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
二、规划基本原则
1、低电压等级就近接入当地配电网,实现本地消纳。
2、太阳能发电多元化发展。鼓励在有条件的城镇公共设施、商业建筑及产业园区的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支持以绿色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城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等模式进行太阳能项目建设,推进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实现多种经营模式共同发展。
3、利用太阳能资源优势打造光伏产业链。在光伏电站的建设与发展中,以光伏的发展带动当地制造业的发展,以光伏建设为中心,发展光伏研发、制造、安装等产业。
三、规划目标
本太阳能发电发展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2017年和2020年。规划到2015年,内蒙古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600MW;到2017年,内蒙古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4000MW;到2020年,内蒙古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6000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