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进展涉嫌信披违规
天龙光电在2012年年报中表示,公司2012年7月22日与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锋威光伏”)签订《设备采购与供货协议》,协议规定天龙光电向锋威光伏供应直拉式硅单晶炉、多晶硅铸锭炉等产品,合同的总金额为11677.5万元(含税价)。
在2013年半年报中,天龙光电表示已收到1000万元预收款,剩余货款尚未收到,鉴于目前光伏行业的不确定性,该订单存在能否执行的风险。
对于如此重大的合同及进展情况,记者发现,天龙光电并没有及时发布任何公告披露,涉嫌信披违规。
财报显示,公司2012年全年收入1.76亿元,据此计算,上述合同额占收入的比例为66.48%。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其中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对于类似金额的重大合同,记者注意到,天龙光电都在签订或者履行时及时披露了相关情况,而对于未能履行的订单,公司却鲜有披露。
天龙光电2010年6月22日公告,公司6月18日与江西旭阳雷迪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旭阳雷迪”)在江苏金坛签订设备采购及供应合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2亿元。
根据合同,2010年8月公司向对方交付设备36台、9月交付30台、10月交付30台、11月30台、12月30台,合计156台设备。
2011年2月11日,天龙光电又披露了该项合同的进展公告,截至2011年1月6日,公司已向旭阳雷迪交付直拉式单晶炉96台;因旭阳雷迪基建工程延期,双方约定剩余未交付的60台直拉式单晶炉推迟执行,具体时间视旭阳雷迪工程进度为准,预计2011年6月起开始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未交付的60台直拉式单晶炉设备并未在2011年6月执行,对此公司没有任何解释。
天龙光电财报前五大客户显示,旭阳雷迪2010、2011年分别为公司贡献收入3202.25万元、5165.81万元,合计8368.06万元,远低于合同额。究竟是剩余的合同没有执行,还是此前严重夸大合同总额呢?对此,公司没有任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