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标人报名时须向招募人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报名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公司截至2013年底的合并财务报表(上市公司可提供最近一期公开披露的合并财务报告);
4、1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存款证明;
5、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
6、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四、报名费和投标保证金
1、报名费:报名人须交纳人民币10万元的报名费。该报名费作为资格审查合格者必须提交投标文件的保证金。未入围的报名者退还报名资料和报名费。入围者不提交投标文件的,该报名费不予退还。入围者提交招标文件后,该报名费计入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入围者投标时,须缴纳人民币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中标并重整计划方案通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重整计划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3、报名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名:浙江尖山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账号:120408543920108272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梅园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