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本期利息延期支付的部分承担相应的利息以及罚息,即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债券品种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息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违约金,具体计算方式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延期付息具体安排公告中的相关内容为准。
3、积极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本期债券的担保物
公司为“11 超日债”追加的担保物包括公司及子公司的部分应收账款、部分不动产及机器设备。同时,公司将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积极配合受托管理人处置为本期债券追加的上述担保物,以偿还上述延期支付的利息。但是,上述担保物的变现价值仍存在不确定性。
八、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杨王经济园区旗港路738 号
联系人:刘铁龙
联系电话:021-51889318
传真:021-33617092
特此公告。
上海
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3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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