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发电卖电获取补贴电价的光伏政策和自发自用的光伏政策,后者更公平和没有穷人补贴富人的道德风险,但只能针对一般的家庭业主,不利于商业屋面的光伏项目融资。
要全面解决光伏发电的金融问题,必须由政策、法规、保险和计量技术四方面入手,全面降低融资的风险至银行可接受的程度。除此之外,政策的制定必须考虑运作成本。德国以法案方式提供20年的固定补贴电价大大减低了行政成本,而澳洲以法案的方式去发STC也使行政简单。假如连小系统都要和电网公司签购电合同,在行政上就太复杂了。因此,法律的框架有助于节省光伏发电申请的行政成本,为降低光伏发电成本提供便利。
在业权清晰的地面电站上,我国的业权保障和土地使用等都有完善的法规。但在屋面方面就欠缺相关的配套法律,使投资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参考外国的经验,我国需制定法规,将屋面的业权和房屋分开,保障在屋面上安装光伏系统投资者的财产安全,使分散式的光伏发电不单只满足自发自用市场,也满足专业光伏发电投资公司的需求。有效地分割业权,将有利于完整的项目产权,这对银行融资十分重要。清晰完整的独立屋面产权和补贴电价执行的法规是分散式发电的基础建设。有效的行政法规将可大大降低光伏建设的行政成本。
Gross Metering→现金流抵押融资
Net Metering→资产担保/信用担保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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