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关于光伏产品的“双反”(反倾销和反补贴)摩擦刚刚落定,继2011年11月对原产于中国的光伏电池开启“双反”调查后,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再次启动“双反”调查。
美国商务部当地时间1月23日发布公告称,对进口自中国大陆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根据美方调查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今年2月14日前后作出损害初步裁定。若结论为肯定,美国商务部将于3月28日前后作出补贴初裁,于今年6月11日前后作出倾销初裁。
针对美国商务部上述举动,中国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负责人1月26日发表谈话表示严重关切,称中方将密切关注该案的进展,评估其对中国光伏业界造成的影响,坚决利用各种机制维权。
工信部旗下研究机构赛迪智库发布的报告显示,2013年中国光伏组件出口量约为16GW(1GW:1000MW,1MW:1000KW),出口额约100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对美出口份额占比约10%。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2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21亿美元和5.1亿美元。
一周内两次升级
美国商务部1月23日说,发起上述项调查是回应德国光伏企业巨头太阳能世界公司美国分公司的申诉。该公司称,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到美国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分别为165.04%和75.68%,同时中国大陆出口商收到的政府资金补贴幅度也超过允许范围。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月14日前后对该调查作出初裁。如果该委员会裁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进行“双反”调查并作出终裁。
此举意味着中美就光伏产品的贸易摩擦再次升级。
2011年11月8日,美国商务部曾立案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进行双反调查,并于次年3月、5月相继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补贴、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向中国相关公司加征18.32%至249.96%的反倾销税,以及14.78%至15.97%的反补贴税。
2014年1月20日,中国商务部公布了对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的终裁决定。商务部最终裁定,美韩上述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国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上述负责人昨日称,事实证明,美方2011年立案并加征高额双反税率不仅未能改变美国内产业经营不善、竞争力不强的状况,对下游装配、服务等行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而且引发了在全球范围内光伏贸易争端的连锁反应,使整个产业链陷入混乱。为此,中方再次敦促美方,审慎处理当前的双反调查,慎重采取措施,终止调查程序。
美国智库学者与美国太阳能行业协会也多次警告,许多美国太阳能制造商都依赖于全球光伏供应链,美国征收“双反”关税的做法也会损害美国太阳能产业下游企业的利益。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美光伏产业融合度高,合作前景广阔。双方应着眼清洁能源发展大局,而非频频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来限制竞争与合作。对话和协商是化解贸易摩擦、实现互利共赢的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