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动需求的新尝试
中国发展光伏应用的目的,无外乎缓解制造业的困境、通过新能源实现节能减排等。而从现有的电价补贴规定来看,明显向自发自用部分倾斜,这表明,为了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更为明显。
在国务院此前出台的《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分布式光伏发电全部电量纳入全社会发电量和用电量统计,并作为地方政府和电网企业业绩考核指标。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而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不过,从现有信息来看,这一政策并未发挥充分的推动作用。
此次浙江公布的新政,无疑更进了一步。其表示,将加大节能政策支持力度。其中,年综合能耗超过5000吨标准煤且具备建设屋顶光伏发电条件的企业,原则上要利用屋顶配套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发电量不计入阶梯电价适用范围,计入地方政府和用户节能量, 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并可作为用能指标进行交易。
而在具体的实施方式上,浙江表示,鼓励专业化能源服务公司与用户合作,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为用户供电的光伏发电及相关设施,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入光伏应用推广领域。
但从现有的一些专业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司的运营状况来看,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其中包括用电企业的持续经营问题、初始资金来源以及中间的纠纷频繁等。
从更高层次来看,欲将
光伏电站建设与节能减排挂钩,在政策上也需要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进行细化,以增强针对性。以通信行业为例,有数据显示,有的运营商一年的信号基站的耗电量就超过百亿,无论是从用电持续性还是耗能来看,均存在着较好的光伏替代前提。
还有资料显示,已经有一些地区将光伏电站与农网改造相结合。
相关数据显示,受地形等条件限制,一些偏远农村的农网改造成本普遍较大。而另一方面,受农村用电量基数小等因素影响, 部分偏远山区改造后的电量增长,甚至不抵电能损耗以及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导致农网改造投入回报低。
根据统计,自2010年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启动以来,国家电网公司累计完成国家下达的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投资1391亿元。如果能够通过相应的政策设计并在技术条件满足的前提下,在一些偏远地区建设光伏电站,不失为一种双赢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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