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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支持体系 可再生能源“走出去”

发表于:2013-12-11    

  诸多问题制约“走出去”

虽然我国可再生能源企业“走出去”成绩不错,不过,可再生能源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也存在很多问题。

第一是缺乏统筹协调。企业各自为战,甚至相互恶性竞争。如光伏组件市场,国内企业不断通过价格战,争夺国际市场。

第二是企业融资难。水电、风电、光伏项目投资,建制造厂等普遍存在国际融资、保险困难,融资渠道不畅,企业风险大。

“目前中国的金融机构对可再生能源融资持保守态度,业务模式不适合风电融资需求。”国电联合动力国际业务部李巍感受颇深地说。

对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民生银行贸易金融部结构性贸易融资中心能源业务负责人包育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金融机构要做好民营企业“走出去”的钱袋子,双方需要有一个相互教育的过程。以光伏行业为例,各个国家的政策、法律等不一样,如果企业可以及时把情况反馈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经过一段时间的消化分析,对这种业务的接受和贷款效率都会提高。

第三是我国国际话语权不足。多位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的企业人士均表示,风电、光伏的国内技术标准与国际存在一定差距,国内论证机构的认证结果在国际上采信度不高,互认机制尚不健全。

构建“走出去”工作支持体系

针对诸多问题,“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确定长期规划,开展水电、光伏产业目标市场研究,形成中长期国际市场战略规划。”上述相关人士表示,除此以外,还将明确可再生能源“走出去”发展重点,就是以拓展水电国际市场、巩固太阳能国际市场、开拓风电国际市场为重点,以推进风电、太阳能设备标准制定、国际认证为核心。最后,还要针对市场和水电、风电、光伏重点领域,研究若干重大合作机制和“走出去”发展模式,有重点、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国际合作。

李巍建议,从国家战略层面,推动风电设备的出口,比如说可以把风电纳入一些国家之间的援助项目。

政府在提升国际话语权方面,可以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等方面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重点是推动风电、光伏产品检测认证的国际合作和互认机制。“支持基础较好、技术先进的检测认证机构、新能源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快关键技术标准研制,提高参与制定国际标准的能力。”上述不愿具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将建立国家能源局牵头、研究机构、行业协会发挥实际作用的“走出去”工作支持体系。”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鉴衡认证中心、水规总院、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等研究和行业协会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共同支持服务。

“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负责收集和分析国外可再生能源法规、政策信息;鉴衡认证中心、水规总院等负责收集国际新能源技术标准和工程建设规范等信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等研究和行业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光伏产业联盟等建立与国外政府、协会和企业的协商对话沟通机制,建立国外政府项目招标等信息的发布渠道。”上述负责人说。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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