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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新政开启 技术差、债务重者将被重组

发表于:2013-11-28    

     今年第四季度以来,我国各地光伏电站投资热潮再起,带动光伏组件商、硅片厂商出货量大增,产品毛利率也有所提升。然而,第四季度的局部“回暖”仍不能掩盖光伏行业所面临的问题,全行业不仅产能过剩的问题未解决,正常的兼并重组也还没有完成。

事实上,9月17日工信部就出台了《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10月12日工信部又印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这被看成了光伏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向前推进的重要步骤,也被认为是备受瞩目的 《光伏行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正式出台的“前奏”。上述新政给光伏行业未来发展上了一道“紧箍咒”,对于整个光伏制造业而言,市场准入和兼并重组,将大大提速此前进展迟缓的 “去产能化”过程,行业进一步回暖将指日可待。

  市场准入门槛趋严

《光伏制造业规范条件》针对光伏硅片、电池组件等制造业各环节在生产规模、电池效率、能耗以及使用寿命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规定,比如对于新上电池片和组件产能有了很高的技术要求;要求多晶硅单期产能和组件产能分别达到3000吨/年和200兆瓦;对存量产能包括整体规模、产品性能和能量消耗等也有具体要求,未来不符合这些条件的新建或改扩建光伏制造业项目将受到严控。

一直以来,我国光伏组件环节行业集中度较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行业准入门槛能够淘汰一定规模的小组件企业。

实际上,今年下半年以来,光伏组件商兼并重组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上述规范针对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提出更高要求,意在限制新增产能上马,防止再度扩张。这个要求还是比较高的,根据走访调查,大约只有20%的企业可以满足上述条件。”中投顾问研究员任浩宁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认为,这一新政的出台意味着光伏行业的新一轮整合潮将开始。在此过程中,技术不精及债务负担过重的企业可能成为破产重组对象,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因此做大做强。

在工信部10月12日印发的《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中,要求各地按照《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提出市场准入标准,申报和推荐各自辖区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凡不符合此规范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责任编辑:solar_ro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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