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金彦龙 |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院长、博士、教授 张满林 |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陈柳钦 |
锦州市光伏产业局副局长 张继光 |
锦州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 姚晓东 |
辽宁省光伏发电控制与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渤海大学新能源学院教授 伦淑娴 |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 张庆君 |
渤海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庆满 |
渤海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教授 陈佳琪 |
渤海大学法律援助服务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陈朝晖 |
编者按
11月16日,中国能源报社联合渤海大学举办了第六期“能源微论坛”。此次论坛以“光伏产业的春天在哪里”为主题,邀请了相关学术界的专家、政府部门的负责人和能源企业的高管,以及渤海大学的专家学者。与会代表们就光伏产业的国际形势、产业政策、光伏企业面临的问题与出路等进行了探讨。现将论坛的精彩发言整理编发,以飨读者。
渤海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金彦龙
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模式值得反思
我国光伏产业在过去的10年里得到了飞速的发展,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太阳能面板生产国。我国光伏产业模式的核心在于利用规模形成的成本优势,通过加入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而异军突起。显著的成本优势、快速的学习能力、政府的培育支持,是我国光伏产业发展的显著特点。
中国光伏产业能在短短数年间高速增长与地方政府和银行全力推动密切相关,多数光伏企业创立与扩张都得到地方政府的特殊扶持与关照,省级补贴、低成本债务、免税期等区域性鼓励措施让中国光伏业迅速形成规模。但这种以投资扩张为导向的商业模式存在着很大的隐忧,对扶持光伏企业积累自主创新能力、探索新型商业模式和培育本土市场方面进展十分有限。一是电费补贴、土地补贴、投资补贴、税收优惠等低成本扶持政策以及对环境污染的容忍,破坏了市场规律,扭曲了企业竞争力。二是光伏企业普遍存在着对地方政府的依赖,一些地方也对骨干企业采取“大而不倒”的直接支持方式,阻碍了光伏产业的“优胜劣汰”。
各级地方政府形成的一系列引导和扶持光伏产业的政策、手段,促使光伏产业过度扩张,也加快了供过于求的产能严重过剩局面,2011年和2012年多晶硅的产能利用率分别为56.08%、42.57%。目前我国光伏产业的困境现象也是正常的优胜劣汰过程,必须通过市场机制才能化解。只有改变政府主导产业发展的模式,促进地方政府行为模式的转型与创新,建立理性的地方政府行为模式与市场机制相融合的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规模企业、骨干企业对政府的过分依赖,才能使我国光伏产业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院长、博士、教授 张满林
光伏产业应瞄向全球价值链高端
在光伏产业初始阶段的暴利、低门槛与各级地方政府促进其高速扩张的优惠政策和手段体系的综合作用之下,不少地方实现了光伏企业和光伏产业的集聚,促进了我国光伏产业的高速增长及繁荣。我国的光伏产业虽然在产量上占有比较优势,但是仍处于全球价值链的低附加值环节。多年来我国光伏产业没有借助重大技术突破实现产业创新,而是借助规模扩张进行成本竞争或价格竞争。存在着竞争力不强、自主创新能力差、核心技术的缺失等问题。
光伏的产业链大致可划分为上游(硅料、硅片)、中游(太阳能电池片、电池组件)和下游(光伏电站等应用系统)三个部分。其中,工业硅料的生产属于产业链中能耗高、污染严重、利润较少的一环,其生产主要集中在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工业硅料的提纯等技术密集型的区段,长期以来一直由美、德、日等发达国家垄断,是产业链中毛利率最高的部分。我国大多数光伏企业产业层次比较低,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虽然占据过各自环节的世界第一地位,由于没有自主技术,始终没有形成在光伏产业全球价值链中的领导和控制地位。
我国光伏产业需进一步改善在全球价值链上的分工地位,充分利用已有技术优势整合相关资源,致力于核心技术的研发和高附加值产品的生产,不断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靠近。我国光伏产业的发展应首先定位于高附加值环节,如晶硅原料提纯、硅片生产等。其次,打造一批龙头企业,并围绕龙头企业形成若干从事零部件生产、服务配套的上中下游中小企业集群,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创新机制。最后,在消化吸收国外技术的基础上,构建产业研发服务体系,加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联合各科研院所及各大高校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光伏技术创新,实现光伏技术的产业化,提升我国光伏产业在国际产业分工链中的竞争力。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战略研究中心主任 教授 陈柳钦
光伏产业需破除政策依赖
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需破除政策依赖,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结构调整。包括产品结构、市场结构、区域结构等诸方面的调整。二是创新驱动。要在逆境中求突破,着力做好制度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三是市场化导向。光伏产业的春天是否能到来,是否会提前到来,取决于其发展导向。四是强化社会责任。当下,企业社会责任已成为全球企业的共识,光伏企业亦毫不例外。五是品牌塑造和维护。无论光伏企业在发展中采取什么发展战略,品牌建设始终是发展的一面旗帜。
光伏行业作为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前尚未形成业内主导品牌,正处于品牌建设的黄金期。特别是在光伏行业发展节奏加快之时,加强光伏企业品牌建设已刻不容缓。品牌建设是光伏行业的发展壮大的基石,也是光伏企业长远发展的唯一出路。
锦州市光伏产业局副局长 张继光
去产能化进程依然缓慢
从太阳能光伏的技术路线来讲,60%-70%是单多晶硅材料发电,目前其转化率约18%,平均以每年0.25%的速度提升。但提升到20%将达到极限,必须实现复合技术。目前,光伏产业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产品结构不合理。高端原料、装备测试仪器设备制造企业规模小、数量少,绝大多数测试仪器设备依赖进口,低端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产能占全世界的60%。
在制造业领域,由于此前严重的产能过剩局面一直未能根本改观,行业整体旷日持久的去产能化进程至今仍在缓步推进。今年整个光伏产业链产能过剩仍很严重。由于我国光伏市场规模扩展,光伏产业链会受益,将由下游的光伏发电站向中游的电池组件生产、上游的多晶硅市场传导。部分组件生产商近期开始扭亏为盈,毛利率达到7%-8%,一方面由于下游需求增长,另一方面是由于压缩上游硅料的盈利空间,多晶硅等原料制造商仍然亏损。
锦州市发改委能源处处长 姚晓东
分布式光伏电站前景看好
在国家和辽宁省的大力支持下,锦州市的新能源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光伏和生物质发电在辽宁省位居前列,同时,辽宁省额外的0.3元的度电补贴给予了光伏产业极大的推动力。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非常光明的前景,但是受制于政策、技术、成本等因素的影响,现在还得不到广泛的推广。我认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是光伏产业未来的重心。
以个人的观点来看,锦州市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前景是非常光明的,但是这需要政府、企业、投资者具有前瞻性的目光。
辽宁省光伏发电控制与集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渤海大学新能源学院教授 伦淑娴
分布式光伏发电值得期待
在欧盟的“双反”下,谁亏得少谁就是赢家的新能源企业在国家的政策扶持下,纷纷利用自产的光伏组件建立光伏发电站,大多是重建设轻运行。目前分布式光伏发电仍存在一些关键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1. 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配电网,会使配电系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从一个放射式无源网络变为有源网络,而光伏发电这个有源网络的发电量受日照和温度变化影响,发电功率常常会随着天气的变化而剧烈地变化,甚至会出现频繁启停的情况,那么这种不稳定,不连续、不可控分布式电源在接入中低压配电网后,将影响配电网的供电电能质量。因此,对于光伏发电来说,目前除了成本问题外,还有电网接入问题,让光伏发电从不可控、不连续、不稳定到可控制、可调节、可调度,使其成为电网的一种非常友好的电源。
2.为了解决光伏电站的占地、线损及成本问题、在城市的应用问题等,我认为微网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微网走进小区、走进厂矿、实现建筑光伏一体化。但是对于建筑光伏来说,实际情况是先根据地区光照情况和建筑面积等规划光伏微网发电。
3.无论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微电网,均需要进行优化设计、优化运行,来降低成本。但这需要解决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储能问题、发电量预测问题等。在储能方面,如果存在一种技术能够控制光伏电池的输出功率,将多余能量存储在光伏电池中,使得光伏电池既能产电又能储电,这是一种多么让人期待的梦想。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 张庆君
推进光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
光伏产业作为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当前处于发展相对低谷的时期,在内外交困的背景下,一些光伏企业被迫转行,一些战略投资者资金转离光伏行业,而那些坚守并持续下来的光伏企业更多的是依靠政府的补贴来维持生计。
既然要推进光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首先就要分析造成光伏产业投融资难的主要原因。在光伏产业繁荣时期,产业的投融资并没有明显的困境,这一行业还很受金融机构青睐。但是由于行业的不景气使得投资者遭受了损失,受损失的投资人可能不会继续投资。同时,由于行业的不景气负面信息,也使得准备进入该领域新的投资者不敢轻易投资。
在当前的市场条件下,推进光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光伏产业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必须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和了解。了解产业融资的可能方式和渠道,开拓思路广泛争取资金来源。推进光伏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仅仅靠光伏企业自身的努力是不够的,还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支持。对于不同类型光伏企业采用的融资策略可以不尽相同,对于大型企业可以采用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基金和债券等方式来融资。而对于中小型的光伏企业可以采用民间借贷、互联网信贷等方式来融资。尤其是近来互联网信贷迅速发展,中小型的光伏企业可以加强对互联网信贷方式的了解,尝试通过这种方式来进行融资。
我们相信,在光伏行业、政府相关部门和金融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光伏产品的不断开发和应用,我国光伏产业投融资瓶颈必将有所突破,光伏产业的振兴和发展将会指日可待。
渤海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李庆满
锦州光伏产业的出路在于突出比较优势
许多主管部门和专家在谈论产业园区或产业集群发展时都强调健全产业链条,事实上许多地方也都这样做了。从光伏产业来看,其产业链包括晶体硅原料、硅棒/硅锭/硅片(上游)、光伏电池、光伏组件(中游)、光伏系统应用产品(下游)几个环节。目前锦州的34家企业基本上已经覆盖了整个产业链条。据2010年的不完全统计,当时全国建立的光伏产业园区就达40余个。如果每个园区都致力于产业链条在本地健全,无疑在全国会导致严重的产业同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其结果会加剧国内光伏产业之间的激烈竞争和内耗,不利于我国光伏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
因此,产业主管部门一定要转换观念,健全产业链不一定在本地,可以是跨市、跨地区,甚至是跨国。一个地方到底选择产业链中的哪个环节来发展,应该考虑当地的比较优势。如果拥有硅矿资源,可以重点发展上游产业;如果拥有良好的气候条件,日照时间长,可以发展下游发电产业;否则,利用技术和人才资源发展中游产业。要改变当前光伏产业发展的态势,一是要引导光伏系统应用产品由建大型电站向进小区、上楼顶的微型电网转变; 二是要加强企业间整合。有关部门应该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转变,加强企业间重组,实施产业集团化与合作创新工程,光伏产业集群必须由“做大”向“做强”转变;三是企业要苦练内功,要通过管理创新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通过技术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
渤海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教授 陈佳琪
技术创新是必由之路
总的来说,我国光伏产业在不断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靠近,却仍未彻底摆脱代工者地位。美日德等国利用光伏技术领域的优势,获取巨大的贸易分工利得,稳居产业链条的高端。而中国主要依赖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良好的制造业管理模式,代工生产光伏电池组件等低附加值产品来融入到国际分工体系中,采取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等方式来加强核心技术的研发,整合核心业务,逐步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攀升。
我国光伏产业虽不乏技术创新,但基本上都是工序创新,不少光伏企业热衷于开发“低成本、高效率”的光伏制造技术。在缺乏核心技术和在全球价值链中处于被跨国公司所“虏获”地位的情况下,过度竞争导致了大量的产能过剩,从而使整个行业陷入成本大战之中。
渤海大学法律援助服务与研究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陈朝晖
践行社会责任有利于光伏企业的自身发展
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利润、实现股东投资回报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社区和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现在我国光伏企业的发展遇到诸多困境,我们强调社会责任并不是给企业增加更多负担,而是要阐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有利于光伏企业自身的发展:
第一,有利于提高企业声誉,获得国家政策支持。光伏企业重视自身的社会责任的同时,作为一个产业而言也要加强行业管理和自律,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有助于获得更多国家政策方面的支持。
第二,有利于获得投资者认同,提升股票价格。投资于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公司,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防范投资风险。一个缺乏社会责任感的公司,比如说不重视环境问题的公司,发生环境污染损害事件的概率相对而言就会大得多,从而可能受到法律制裁并支付大笔赔偿款,这对于投资者而言就是增加了投资的风险。
第三,便于获得信贷、融资支持。现在,商业银行也日益重视社会责任。世界知名的跨国银行联合发起了《赤道原则》,主要规范的是商业贷款的社会责任问题。光伏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就更易于获得银行的信贷和融资支持,反之,融资的难度就会加大。
第四,在国际贸易中通过社会责任审核。对光伏企业而言,重视企业社会责任,避免因为不能通过社会责任审核从而影响了海外市场的占有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