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政策的区域性
《意见》在谈到规范产业发展秩序时,提出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各地区根据国家发展规划和本地区需要编制本地区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事实上,在《国六条》发布前,各省市已经开始发布各自地区的光伏支持政策,这些政策大都为分布式光伏相关,也算是迎合了中国中央政府所提出的支持分布式光伏的要求。在分布式发电方面,《国六条》鼓励电力用户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针。
江西的推动万家屋顶光伏发电示范工程方案提出来鼓励万家居民投资建设家庭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计划推动1000-2000户家庭实施,补助为4元/峰瓦,二期补助为3元/峰瓦。江西省会合肥为了争取到中国首批光伏产业示范园,将在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基础上再补贴0.25元/千瓦时,该部分每年分两次发放。合肥希望通过更丰厚的补贴推动500MW的装机。浙江嘉兴对个人分布式项目的补贴更高,2013-2015年的补贴分别为2.8、2.75、2.7元/千瓦时。时璟丽透露,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担心分布式能否按照每年5-6GW的规模发展,所以才推动示范区进行大规模的发展。100个示范区在2014年才能全面实施,但为了推动今年的装机,所以才首推7省7市的示范区运作,并鼓励一个业主做统筹开发,以加快建设速度。
除了上面提到的几个地区,山东、河北等都已经推出或酝酿新的针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政策,而在本刊截稿前,中国政府还没有推出针对示范区项目以外的分布式发电的补贴政策。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政策推进本地的装机规模情有可原,但政策的不完备或许带来新的问题,一方面,地方政策或将带来地方保护主义,本地企业或采用本地产品的项目或将更容易获得当地政府的批准,而外地企业的产品或将受到排斥;另一方面,地方政策的电价并没有规定补贴年限,虽然补贴看起来很高,但持续性能否实现有待观察。
细则待出
《国六条》作为旗帜的纲领性文件无疑给中国光伏市场的扩大指出了方向,但顺延这一方向的发展道路能否走通还需要系统性的政策细则。《国六条》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政策的内容:加大支持用户侧光伏应用、完善电价和补贴政策、改进补贴资金管理、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支持政策、完善土地支持政策和建设管理。
首先出台细则的是关于补贴资金管理的文件,财政部率先出台了《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施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核心内容是按照程序备案、建成投产、完成并网验收的项目都将获得电价补贴(获得初投资补贴项目除外),明确了补贴的发放渠道和周期,补贴将通过电网公司、由财政部拨付,补贴电费按月发放。这意味分布式发电项目将不会像大型地面电站一样电费补贴受到拖欠,而地面电站的电费补贴能否如分布式项目一样按月执行还不得而知,不管政策如何制定,补贴资金是否充足依然是业内所担心的事情。
梁志鹏副司长还透露,不管此前建成的项目有没有电价补贴,在财政部文件实施后,都将可以按照规则获得电价补贴。这意味着包括上海赵春江教授在多年前建成的家庭电站等居民分布式项目今后可按照国家政策拿到相关补贴。政策的落实依赖于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容量,按照目前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8厘/千瓦时的标准,年收费不足300亿,而拖欠的资金量已达数百亿。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附加的呼声越来越高,1.2分/千瓦时还是1.6、2分/千瓦时,业内的猜测没有停止过。
就在本文截稿前,一则“光伏发电增值税减半”的消息传了出来,按照17%的增值税计算,减免的税收将为电站的内部投资收益率带来1-2个百分点的提升。但在种种利好面前,金融支持是最为急迫的。银行贷款成为了项目融资的主要来源,与欧洲、美国等其他国家允许项目贷款不同,中国银行主要对电站的贷款需要企业做担保,项目贷款难以获得。金融条件的严苛使得项目商业模式和居民用小型分布式的资金来源受到限制。
时璟丽表示,“从研究的角度看,今年中国完成10GW的目标难度非常大的,《国六条》出台后至少需要1、2个月的时间九项细则措施才会出台,由于各个部门工作进程的不同,甚至有些文件要拖到年底《国六条》真正发挥作用可能要从2014年开始。”时璟丽呼吁业内对《国六条》有一个理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