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太阳能碳化硅废浆料物理处理、销售;碳化硅废浆料收购;硅粉销售;多晶硅锭及切方生产、销售;单晶硅、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单晶硅片、单晶硅棒、多晶硅片采购、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人民币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于2013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具有偿付债务的能力,对其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一致同意提供该担保,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奥特斯维能源(太仓)有限公司、太仓海润太阳能有限公司、合肥海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泗阳瑞泰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促进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公司担保的对象为下属控股子公司,这些子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为上述四家控股子公司发行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分别提供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46,271.29万元人民币,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5.40%。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