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的产业基金既是完成国家光伏终端市场建设目标的重要融资手段,又是上文所述融资环节的启动部分。由于产业基金已是我国投融资市场上成熟的金融手段,在此不再对产业基金的设立、管理进行更多的分析。
资产证券化是指将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收入的资产,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公开发行证券的方式予以出售,获取融资,最大化地提高资产的流动性。资产证券化是通过在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行证券筹资的一种直接融资方式。
资产证券化在资本市场成熟的国家运用非常普遍。在非光伏市场,目前美国一半以上的住房抵押贷款、四分之三以上的汽车贷款是靠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的;在光伏市场,各种信息显示资产证券化正在成为美国光伏电站建设的重要融资形式,有美国光伏行业人士表示,“我们可能在资产支持型证券上花费时间最多,因为我们认为其需要最多帮助,并能够在数万亿美元市场提供最多资金,而REITS和MLPS比较小,一直受到法律和技术方面的限制。”
虽然,资产证券化在我国还是一个全新的金融产品,但是,目前大力推广以光伏电站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前提条件已经具备:
法律和政策条件已经具备。在我国推进金融改革、完善资本市场产品结构的进程中,金融监管机关已经对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了大量的探讨工作。我国于2005年开始了相关试点工作,2006年上交所发布了《关于放开资产支持受益凭证转让价格限制的通知》,2009年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试点指引(试行)》,2013年初以来,资产证券化业务全面启动,陆续出台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为资产支持证券提供转让服务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等文件,8月23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ABS)试点,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这些使得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推出具备了法律和政策基础。
产品要素已经完备。《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建成35GW的光伏电站,补贴电价执行时间为20年,发改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也已明确补贴标准。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光伏电站建设数量,又有最适合资产证券化作为主融资形式的市场机会。巨大的基础资产规模,确定的收益标准和时间,强烈地资金滚动发展需求,这些要素的完备决定了开展光伏电站资产证券化的可能。
关键词:2013-第一届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高峰论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六条措施”(“国六条”),并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文件),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际合作中心将于2013年12日、13日主办“2013中国光伏产业投融资高峰论坛”,由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及其运营商北京火山动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承办,分别针对“国六条”、国发【2013】24号文件进行政策性解读,并对各地方各部委政策落实及相关细则、国内外光伏产业现状、光伏电站及光伏产品可融资性、金融机构扶植措施、如何解困光伏电站融资难光伏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