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公建和民居屋顶,由于电价水平较低,基本处于开发空白状态,从发展空间角度看,这是一片蓝海。而且,由于公建和民居的持续耗能稳定,如果一旦有合适的政策及相关边际条件界定,投资回报率则相对更为稳定。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公建和民居屋顶应当可以成为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的重中之重,包括光伏发电进家庭和社区、送光伏下乡进村等,空间巨大。
鼓励政策应当叠加
由于“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与光伏发电对应时间的平均电价水平,则成为影响屋顶光伏项目经济性及推广的主要因素。
目前,国内工商企业白天的平均电价水平一般维持在0.7-1.0元/度,加上国家即将出台的分布式光伏上网度电补贴标准(据传为0.42-0.6元/度之间),这类项目已有相当的经济可行性,如果再加上各地方政府的配套政策激励,推广相对比较容易。所以,本文重点分析公建和民居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
而公建和民居屋顶目,白天的平均电价水平一般维持在0.48-0.6元/度,其中农村的民居电价最低,即使加上国家即将出台的分布式光伏上网度电补贴标准,这类项目的收益也较低。如果再采用光电建筑一体化材料,如太阳能光伏瓦等产品(这类产品需要具备建材和发电器材的双重属性,质量、材料、美观等性能要求较高,生产成本一般情况下都比普通的光伏组件要高),由此造成这类屋顶项目的经济可行性相对较差。
因此,结合国家现有政策,我们的建议是,在取消“金太阳”示范项目政策的前提下,对于公建和民居屋顶,应当保留并加大此前实施的“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政策”,给予这类应用项目一定的初装补贴(4-8元/瓦)和分布式上网度电补贴的政策,以促进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发展成为如太阳能热水器一样的全民运动。
在具体的政策上,结合“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示范区”、“可再生能源示范城镇”、“节能减排示范城镇”、“绿色建筑示范城镇”、“新能源示范城镇”等政策,考虑以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扩大投资、拉动内需、农民增收、扶持和拉动光伏产业、光伏进家入社、下乡进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美丽中国建设为主要目的,以新一轮城镇化的屋顶空间利用为主,以鼓励光电建筑结合应用为重点,采取政府管理引导和财政政策鼓励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财政政策、规划审批、能源评估、环境评估等手段,实施和启动全国性的光电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
我们建议,启动以下三个子系统项目:
第一,光伏进家入社和下乡进村生态与民生工程(千城千户美丽阳光屋顶项目)。以民居屋顶为主的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民生工程,开发性住宅地产尤其是占用土地资源大的低密度别墅类住宅和能耗大的项目、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农居项目,从规划和设计阶段就强制屋顶使用光伏发电,屋顶承重等全部在规划设计阶段就考虑进去,并纳入规划、能源和环境评估必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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