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政〔2013〕76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

来源:索比太阳能光伏网发布时间:2013-09-07 22:32:17
摘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合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推进合肥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太阳能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太阳能光伏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规定,结合合肥实际,特制定本意见。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发展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要求,以光伏推广应用为抓手,以光伏产业发展为基础,以光伏技术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规划、政策、标准、宣传四大支撑体系,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光伏大型地面电站、光伏照明、光伏下乡、光伏与建筑一体化等工程,全力创建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区,建立健全太阳能光伏应用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机制,努力建成“中国光伏应用第一城”。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力争全市建成太阳能光伏光热建筑一体化项目200个以上;安装各类太阳能光伏路灯、景观灯10000套以上;光伏电站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以上;光伏产业产值超过300亿元,在国家光伏发电规模化应用示范城市中位居前列,成为全国重要的光伏生产、发电企业集聚地。

二、加快光伏推广应用

(一)实施分布式光伏屋顶工程。本市及合作共建园区符合太阳能光伏发电利用要求,新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大型会展场馆、商业综合体、体育场馆、机场、码头和车站、保障房、污水处理厂、办公楼等建筑和空间,应按照满足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的要求进行设计,根据需要预留光伏配电房空间。日照条件较好的小体量建筑,鼓励建设自发自用自管的光伏发电设施。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投资建设并承担设备的运行管护,保证项目运营稳定可靠。(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实施光伏地面电站工程。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积极推进国有土地租赁等方式,在填埋场护坡、废弃矿山、滩涂、水面等难以开发土地,以及养殖水面等大型农业设施用地,按照特许经营等模式,建设单个项目容量不低于5兆瓦的大型光伏电站。健全城市防灾体系,城市公园广场及附属建筑应规划建设应急光伏发电站。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鼓励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实施光伏照明工程。城区、重点镇新建公共绿地、广场、公园、景区的路灯、草坪灯、灯箱等照明设施,以及具备光照条件的城镇道路(包括交通信号灯),重点是工业园区道路、环巢湖旅游道路、景区和旅游度假区道路的照明设施,应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LED综合绿色照明系统,并逐步对现有相关设施进行改造。(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实施光伏下乡工程。结合美好乡村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和扶贫开发,支持太阳能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相结合,转变农村传统用能方式。美好乡村示范点项目均要同步规划建设光伏发电或光伏与建筑一体化项目,并继续实施“乡村亮化工程”。支持建设与绿色设施农业结合的光伏生态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光伏项目。整合集中现有各类扶贫资金,支持贫困户建立家庭光伏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国土局、市城乡建委、各县(市)区)

三、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

(一)帮助光伏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与西部城市合作,帮助企业开拓西部光伏电站市场。在本地光伏发电项目中,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合肥市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中的太阳能光伏产品、合肥光伏企业产品。(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招管局)

(二)推动光伏企业合作发展。鼓励本地光伏企业兼并重组,推动产业链相关企业间的生产协作配套。支持上下游企业通过原材料共同采购、企业间产能匹配等措施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积极搭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科技局)

(三)大力创新融资服务。加强银企对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有订单、信誉好、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生产企业,开辟绿色通道,积极满足新增融资需求,放宽贷款周期,不抽贷、不压贷。鼓励银行金融机构对光伏并网发电企业以上网电费收费权、待发放补贴,光伏生产企业以可获得电池组件、电池片、建筑光伏构件、逆变器的待发放销售补贴,作为其还款来源进行质押,先行给予贷款支持。对支持光伏生产、应用企业的银行金融机构,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给予倾斜。对银行、担保公司为光伏企业融资产生的损失,比照《关于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合政〔2011〕184号)进行补偿。鼓励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吸引有实力的基金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机构,采取资产证券化、金融租赁等方式融资。(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四)推进光伏企业集聚发展。积极引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建设运营管理能力的系统集成企业、发电企业以及高效蓄能企业,并列入《合肥市重大项目招商导则》,不断完善光伏产业链。(责任单位:市招商局)

四、推进光伏技术创新

(一)鼓励光伏产品技术研发。优先支持高校、院所和企业开展新型高效光伏电池材料、大型并网逆变器、高效蓄能电池、建筑光伏构件等技术攻关,推动建筑光伏蜂窝模块(BHPV)等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解决光伏应用工程中存在的系统优化集成、建筑一体化、智能并网等技术难点,提升核心竞争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二)建立光伏试验和成果转化平台。依托中科院等离子所太阳能光伏电池材料研究室、合工大教育部光伏系统工程研究中心等机构,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太阳能光伏公共技术试验平台。经平台孵化产生的工程技术和设备,采用首购、首台(套)方式优先用于本市光伏应用工程。(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强光伏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落实太阳能光伏科研和产业高端人才享受我市建设人才高地有关政策。鼓励光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有针对性地培养光伏科技人才。(责任单位:市人才办、市教育局)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设立光伏推广应用及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全市光伏推广应用、研发及产业发展,重点支持在合肥市注册、纳税的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营、光伏生产企业。

(一)支持开展光伏应用。

1.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在肥注册的光伏企业在我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发电效果,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0.25元/千瓦时补贴;鼓励委托专业化公司管理屋顶、光电建筑一体化等光伏电站,按所管理的电站年发电量给予管理公司0.02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5年,其中2015年以后并网发电的项目,根据光伏市场、技术变化情况,补贴标准按照项目达到盈亏平衡的原则进行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光伏扶贫项目补贴。从2013年起,市、县级扶贫专项资金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100个以上农村贫困户建设家庭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各县(市)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各县(市))

3.家庭光伏电站、光伏停车场(棚)项目补贴。家庭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企事业单位建设光伏停车场(棚)项目,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按装机容量一次性给予2元/瓦补贴,不享受市级光伏度电补贴政策。每个家庭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个企事业单位光伏发电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2万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4.道路和公共场所照明工程补贴。项目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招投标方式进行建设。“乡村亮化工程”继续按照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渠道解决。由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后期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市、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预算。(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招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支持光伏产业发展。

1.我市光伏企业当年国内销售达到200兆瓦的电池组件、电池片、逆变器等生产企业,销量每增加1瓦给予光伏组件或电池片(不重复计算)0.03元、逆变器0.01元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出口增量和境外办展补贴按照现行省、市外贸出口政策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2.以我市光伏企业为主体,在市外投资的国内光伏电站或EPC总包(承包范围包括组件)项目,且全部使用由我市企业生产的组件和逆变器,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低于10兆瓦,项目建成后,经由当地电网企业出具同意入网意见的地面电站项目,按4万元/兆瓦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上限为2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3.对光伏企业的承兑汇票贴现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4.鼓励光伏企业总部迁入合肥,对来肥投资或扩大生产规模的光伏企业,优先安排土地指标和必备配套服务设施用地。对当年新引进的锂电池、钠硫电池和液流电池等蓄能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5000万元-1亿元和1亿元以上的,在按新型工业化政策规定给予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名单见附件)。

(二)明确职责分工。围绕光伏应用中屋顶、地面、水面资源、技术标准、项目核准、规划建设以及促进产业发展等方面内容,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加强对太阳能光伏应用的指导、服务和监督,做好光伏发电项目的核准备案。

市经信委负责做好光伏企业生产经营服务,加强与供电部门协调沟通。

市农委负责光伏下乡工程,推进太阳能光伏在美好乡村建设、扶贫开发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应用。

市财政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支持政策的兑现。

市科技局负责光伏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中的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等。

市城乡建委负责编制并颁布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的技术标准和相关图集,建立太阳能光伏工程标准体系,并负责在项目建设中进行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推进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应用。

市国土局负责在编制供地方案时,将在达到标准的新建建筑屋顶上建设光伏电站列入供地条件。

市规划局负责将光伏太阳能推广应用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做好符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规划条件的设置审查。

市重点工程管理局负责市本级投资新建项目的光伏设施的建设过程管理工作,建成后移交政府委托的专业化公司统一管理运营。

市招管局负责全市光伏发电项目和应用产品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引导具有实力的优秀发电企业来肥发展。

市环保局负责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中环境影响评价的指导服务,简化环评手续。

市林业和园林局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光伏照明工程。

市公安局负责协调在交通信号灯方面的光伏应用。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人防工程、避难场所的应急光伏发电项目。

市人才办、市教育局负责光伏人才引进、应用培养等工作。

市金融办负责协调银行金融机构为光伏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创新金融服务。

市供电公司负责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分布式电源项目并网服务管理规范》,为光伏并网发电项目提供便捷接入、可靠送出的网络支撑服务。

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区域内光伏屋顶、光伏发电、光伏下乡、道路和公共场所光伏照明等应用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

(三)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光伏推广应用宣传和科普活动,建立一批科普基地,树立一批光伏应用典型,推广一批光伏技术和产品,提高全民对光伏等新能源的认识和应用的自觉性,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责任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科协)

七、其它事项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提出具体推进方案。

(二)本意见中的政策兑现实行年度集中受理,受理前在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

(三)本意见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农委负责解释。

(四)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根据国家光伏补贴政策调整和光伏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进行修订。

附件:合肥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6月5日

附件

合肥市加快光伏推广应用促进光伏

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庆军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韩 冰 市委常委、副市长

成 员:市政府秘书长

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主任

合肥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政务文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滨湖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寿县(蜀山)产业园管委会主任

肥东县人民政府县长

肥西县人民政府县长

长丰县人民政府县长

庐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巢湖市人民政府市长

瑶海区人民政府区长

庐阳区人民政府区长

蜀山区人民政府区长

包河区人民政府区长

市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

市委宣传部分管副部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市教育局局长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市公安局分管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市规划局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市招商局局长

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局长

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合肥供电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王文松兼任办公室主任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309/07/41297.html
责任编辑:shichunhua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源:南通市数据局 发布时间:2026-08-10 14:24:59

本文为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南通安美滨海新区富港村4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公告。该局于2026年8月3日作出正式批复(文号:通数据审批〔2026〕187号),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内容及环保措施。公告明确告知公众,如对审批决定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供了复议与诉讼的权利依据、具体时限及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和邮政编码,便于相关方依法行使救济权利。

中核镶黄旗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光伏区组件全面安装完成来源:中核汇能 发布时间:2026-08-10 10:01:28

中核镶黄旗40万千瓦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项目中的8万千瓦光伏区已于8月5日完成全部光伏组件及设备安装,正式进入电气接线与系统调试阶段。该光伏区共布置139,100块580Wp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并配套安装250台逆变器、25台箱式变压器,通过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站。施工过程中,项目严格落实进度、安全与质量一体化管控,采取岗前技术交底、错峰施工、机械作业监管及常态化质量巡检等措施,优化多工序并行组织,保障工程高效有序推进。项目投运后,将构建风、光、储协同运行体系,持续提供清洁电力,支撑内蒙古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及区域绿色低碳发展。

极电姜伟龙:从地面实证到苍穹蓝图,极电光能引领钙钛矿价值多维进阶来源:极电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9:50

极电光能副总裁姜伟龙博士在无锡太空光伏论坛发布钙钛矿太空应用路线图,提出“稳定性、发电能力、轻质柔性、设计弹性”四大基本功,披露大庆实证数据及“创势S2-玄甲”高强度组件进展,并规划2025—2030年三阶段太空验证与产业化路径。

出货突破500MW!隆基ACM技术组件上市即获市场认可来源:隆基绿能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6:46

隆基绿能ACM技术发布20天即出货500MW,创行业量产速度纪录。该自研栅线技术采用纳米合金材料与矩阵式接触工艺,电池效率达27.6%,组件功率达672W,量产效率提升0.2%-0.3%,断栅风险降低80%,彰显硬核技术与市场认可的双重突破。

喜报!腾晖光伏省级双碳重点科研项目顺利通过专家组验收来源:腾晖光伏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4:59

苏州腾晖光伏牵头完成江苏省“双碳”重点攻关项目,突破陷光绒面、钝化接触等核心技术,建成自主可控高效光伏量产体系。电池与双面组件多项指标超合同标准,达行业先进水平,获专家组高度认可,彰显其全球一线厂商的创新与产业化实力。

南非西开普省省长艾伦・温德率队到访中信博考察交流,共商绿色能源合作未来来源:中信博新能源 发布时间:2026-08-10 09:50:39

南非西开普省省长艾伦·温德率团访问中信博北京总部,双方就光伏跟踪系统、储能合作及本地化产业落地深入交流。中信博明确将南非作为非洲战略市场,拟深度参与其能源转型;西开普省释放强烈合作意愿,期待在电站开发、本地制造与人才培养等领域携手共赢。

永福绿能与泉州能源集团、福州晟阳新能源签署三方合作协议来源:永福股份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5:30

8月6日,永福股份旗下永福绿能与泉州市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晟阳新能源有限公司签署分布式光伏项目三方合作协议。此次合作以绿美乡村建设和零碳校园创建为切入点,重点在泉州市及福建省内其他区域,面向学校、企事业单位、乡村等场景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主推光伏运动场类产品(如光伏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泉州能源集团作为泉州市属国有能源投资平台,聚焦清洁能源项目投建运;福州晟阳新能源系省国资控股基金子公司,专注分布式光伏布局;永福绿能则依托永福股份电力行业优势,提供高品质光储系统及全生命周期服务。三方将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推动项目落地,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低碳发展实践范本,助力区域能源转型与“双碳”目标实现。(199字)

双奖同台|TCL光伏科技领跑2026工商业光伏之星评选来源:TCL光伏科技 发布时间:2026-08-10 09:41:51

TCL光伏科技在第七届中国工商业光伏大会斩获“工商业领军投资商奖”与“工商业光伏卓越EPC奖”双奖,彰显其“投资运营+工程履约”双轮驱动实力。依托全周期资金闭环与全链条极致履约能力,打造特能享、特能富两大差异化解决方案,为工商业客户提供确定性绿色能源服务。

多家光伏龙头回应美国加征关税来源:南方财经网 发布时间:2026-08-10 09:37:46

美国政府于8月6日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签署行政令,拟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产品实施严格贸易限制:设定多晶硅最低进口价为每公斤21美元(约为中国国内均价的3.4倍),并对多晶硅锭、晶圆、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分别设定高额最低价格或额外关税,措施将于2026年12月4日生效。此举旨在强化美国本土多晶硅、半导体及光伏供应链。针对该政策,国内光伏龙头企业反应审慎:晶科能源表示需进一步研判,后续将参考第三方分析;天合光能指出其以组件销售为主,多晶硅仅为上游原料之一,且在北美出货量小、主要通过本地合作伙伴完成,短期影响有限;晶澳科技截至8月7日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以高质量党建筑牢根基 持续夯实天合光能长期价值与穿越周期能力来源:天合光能 发布时间:2026-08-10 09:36:07

天合光能召开2026年半年度党委总结大会,聚焦党建赋能业务发展。面对光伏行业深度调整,公司以“支部建在链上”强化组织力,四位党员分享AI赋能、技术攻关等实战案例。蒋建峰、施建华、高纪庆分别强调政治引领、组织赋能与战略突围,提出TOPCon3.0与THBC双轮驱动、光储融合等新路径。

1-6月美国光伏电池片进口下降49%,谁是第一大产地?来源:光伏情报处 发布时间:2026-08-10 09:33:12

2026年1—6月,美国光伏电池片进口量为8188MW,同比大幅下降49%,反映其进口需求显著收缩。这一变化主要源于美国贸易政策调整(包括对东南亚多国加征关税及发起反倾销调查)、本土组件产能扩张及库存消化等因素。进口来源结构同步发生明显转变:2025年主要依赖印尼、韩国、泰国等东南亚国家,而2026年前五出口国变为韩国(2602MW)、泰国(1632MW)、埃塞俄比亚(1057MW)、马来西亚(785MW)和肯尼亚(468MW),凸显供应链向非洲等新兴产地加速转移的趋势。值得注意的是,埃塞俄比亚对美出口激增引发美方质疑,相关制造商已提出调查申请,指控其借道规避中国产品关税。此外,美国拟于2026年12月4日起对所有含多晶硅的光伏进口产品统一征收15%关税,将进一步重塑全球光伏贸易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