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去年国务院出台《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国网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暂行)》之后;今年7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出台了《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因应此《意见》,财政部又于7月31日下发《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紧随其后,国家发改委便发布了《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通知明确,对光伏电站实行分区域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根据各地太阳能资源条件和建设成本,将全国分为三类资源区,分别执行每千瓦时0.9元、0.95元、1元的电价标准。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按照发电量进行电价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通知指出,分区标杆上网电价政策适用于今年9月1日后备案(核准),以及9月1日前备案(核准)但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投运的光伏电站项目。标杆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标准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
政策密集出台,可谓眼花缭乱,速度及内容甚至超出业内外人士预期。
新政的“疗效”待考
不过,令人意外的是,针对上述新政,业内却有不同的看法,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这一政策在短期内实际上会打压投资者对光伏电站的热情。”中国兴业太阳能技术控股有限公司韩军利在电话那头十分平静地向腾讯财经说道。
韩军利最近一直奔波辗转于北京和青海等西北省份之间,主要从事光伏电站EPC业务。在这位光伏行业老人看来,最近的新政似乎无法勾起他的兴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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