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光伏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通过国家批准相关认证机构的认证。
(三)企业应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组件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质保期不少于10年。
(四)企业应建立相应的产品可追溯制度。
六、安全、卫生和社会责任
(一)光伏制造项目应当严格遵循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要求。企业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执行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在申报规范名单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二)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并达到三级以上。
(三)企业应当依法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危险源有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器材和设备。
(四)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各类保险,并为从业人员足额缴纳相关保险费用。
七、监督与管理
(一)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
(二)现有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未满足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及项目根据产业转型升级的要求,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通过兼并重组、技术改造等方式,尽快达到本规范条件的要求。
(三)对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授信等管理应依据本规范条件。不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