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昨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这意味着上海自贸区将成为国内首个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
今年上半年,商务部、上海市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上报国务院审批。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积极探索投资管理模式创新、扩大服务业开放、加快转变贸易发展方式、深化金融领域的开放创新、建立与试验区相适应的监管等制度环境等。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该方案草案。
商务部昨日表示,国务院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决定在试验区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和事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将在完成相关法律程序后公布。
自贸区方案进展
2013年上半年 商务部、上海市政府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草案)。
7月3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该方案草案。
8月16日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国务院决定的试验区域内暂停实施外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设立及变更审批等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草案,为自贸区扫清制度障碍。
8月22日 商务部称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