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2013-08-12 09:50:55 作者:Sunny
来源:中国电子报
日前,中欧贸易史上涉案金额最大的贸易争端——中欧光伏案,经过双方艰苦、细致的谈判后“峰回路转”,最终达成“有出口数量和价格限制”的承诺方案。那么,出口数量的配额将如何在国内企业中分配?分配方式又会给整个产业带来怎样的影响?
“631”分配计划出炉
价格承诺协议规定的年度出口数量将先分为三个部分再进行分配,分别占总额度的60%、30%和10%。
8月6日起,94家承诺企业按照价格承诺协议的要求,对
欧盟出口硅片、电池、组件可免征反倾销税,其他未承诺企业对欧盟出口上述产品将被征收47.6%(非承诺的应诉企业)或67.9%(非应诉企业)的反倾销税。根据欧盟有关法律规定,为了防止人为操控市场价格的行为,中欧双方将不会公布最低限价和出口年限额的具体数字。但据《中国电子报》记者可靠渠道消息,中国每年出口欧盟的光伏产品将不能超过7GW配额,价格不能低于0.56欧元/瓦。
这7GW的配额将如何在企业中分配?负责组织国内企业参与谈判并制定配额分配标准的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下称机电商会)相关人员一度表示:“94家企业的分配配额是行业内部的事,我们没有对外公开的必要。”不过,《中国电子报》记者还是从相关企业处获取了机电商会出台的《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产品价格承诺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其中就包含了备受关注的配额分配标准。
但《办法》也只是公布了配额分配的大致百分比。机电商会称,其以“公平、合理、透明”、“谁应诉、谁受益,谁应诉多、谁受益多”为原则,确定当年企业的出口数量,制订分配方案,提交全体价格承诺企业审议通过,且所有涉案产品均按此原则执行。
《办法》规定,价格承诺协议规定的年度出口数量将先分为三个部分再进行分配。第一部分为总额度的60%,按照企业对欧盟出口光伏电池组件占我国对欧出口光伏电池组件的份额进行分配。其中,30%按照欧盟反倾销调查期(2011年7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出口份额计算,30%按照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出口份额计算。
第二部分占总额度的30%,将作为鼓励和重点支持份额,分配给参加行业抗辩企业。第三部分即剩下的10%,将优先用于扶持出口规模较小的企业,对按条款分得年度份额不足2MW的企业补足到2MW;剩余部分用于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财务状况良好的光伏电池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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