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严格执行光伏电站设备采购、设计监理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反对不正当竞争,禁止地方保护。完善光伏发电工程建设、运行技术岗位资质管理。加强光伏发电电网接入和运行监管。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监测体系,及时发布产业发展信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及配套政策的执法监察。地方各级政府不得以征收资源使用费等名义向太阳能发电企业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之外的费用。
中国政府一向很喜欢监管这监管那。当然,光伏这个行业现在暴露出了那么多问题,其中不少是缺乏自律的,例如,规模的扩张,价格的不正当竞争,还有只管上马不管技术水平(这就是前面说的那些“害群之马”造成的),确实像顽皮的孩子,需要监管监管。但是,无论如何,作为一个新兴产业,在现在的阶段,不宜管得过死,而是先充分竞争起来,等达到一个成熟稳定的规模,再来约束。当然,现在就对市场和技术进行研究,监管部门要熟悉产业,熟悉技术,熟悉市场,这样,才有可能在今后达到监管的效果。
本段最后两句,是对政府部门的监管,对企业来说,是很好的事情。
六、完善并网管理和服务
(一)加强配套电网建设。电网企业要加强与光伏发电相适应的电网建设和改造,保障配套电网与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积极发展融合先进储能技术、信息技术的微电网和智能电网技术,提高电网系统接纳光伏发电的能力。接入公共电网的光伏发电项目,其接网工程以及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接入用户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接入引起的公共电网改造部分由电网企业投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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