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五、规范产业发展秩序
(一)加强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根据光伏产业发展需要,编制实施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各地区可根据国家光伏产业发展规划和本地区发展需要,编制实施本地区相关规划及实施方案。加强全国规划与地方规划、制造产业与发电应用、光伏发电与配套电网建设的衔接和协调。加强光伏发电规划和年度实施指导。完善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制度,促进光伏发电有序发展。
有规划有指导当然是好事,但面对光伏这样一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区的政府或所谓的专家是否能够拿出一个科学的规划来,是很让人担心的。不过,以24号文件本身来看,至少在中央政府这个层面,认识已经十分深刻了,大方向也是对的。本段的原则都对,我认为,可能有些地方政府在编制本地区相关规划和实施方案时会有一些问题,但如果中央政府能够将24号文的精神认真传达下去,地方政府如果能够真正领会的话,会有良好的效果的。
(二)推进标准化体系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光伏材料、电池及组件、系统及部件等标准体系,完善光伏发电系统及相关电网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完善适合不同气候区及建筑类型的建筑光伏应用标准体系,在城市规划、建筑设计和旧建筑改造中统筹考虑光伏发电应用。加强硅材料及硅片、光伏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及控制设备等产品的检测和认证平台建设,健全光伏产品检测和认证体系,及时发布符合标准的光伏产品目录。开展太阳能资源观测与评价,建立太阳能信息数据库。
标准方面,中国的光伏产业其实已经出了不少,但不够系统和完善。目前中国光伏的标准方面的问题是,法出多门。材料到硅片,标准是由半导体标准委牵头的,组件和逆变的标准,由光伏标准委牵头起草和制订,但分布式发电的标准,又是由电力科学院所在的电标委来牵头和制订,光伏建筑一体化是由建设部来组织的。虽然每个专业都有每个专业的专家,但总体看还是凌乱。这需要协调,看看能否全部统一到一个委员会来系统地组织标准的制订,这可能需要先做一个关于标准的规划,是工信部、建设部还是国家能源局来组织,都可以(本人个人认为能源局组织似乎比较对口一些)。认证体系以及资源评价,是企业和政府都关心的,自然要做,而且必须做好,因为,如果资源评价准确的话,对于政府正确地确定每个地区的补贴电价是很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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