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就太阳能电池板纠纷达成一项协议有助于欧盟和中国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并于2015年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协议下达成一项公正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气候协议。如果双边不能有好的解决太阳能电池板问题,这将为欧中关系蒙上一层阴影,并进一步推迟达成一项具有约束力的气候协议。
第三。欧中就太阳能光伏产品达成协议能够为其他国家同中国解决可再生能源贸易纠纷树立榜样。对中国太阳能产品的抵制并不仅限于欧盟,尽管它的影响是最严重的,因为欧盟占据了中国光伏产品出口的一半。此外,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太阳能产品正因反倾销关税而蒙受损害。
中国还面临其他国家就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潜在纠纷,包括韩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等低成本制造中心。在韩国,许多公司已经停止新的投资,因为他们竞争不过中国对手。7月5日,印度宣布其正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称中国产品不仅取代了欧盟市场的印度产品,还占据了印度国内市场的很大份额。
第四,这样一项协议将解决市场整合问题,控制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过剩。该部门将会经历洗牌,而这是解决太阳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所必须的,即使欧盟没有征收反倾销关税,洗牌也原本就应该发生。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应该停止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与其支持该部门生产主要用于出口海外市场,政府应该促进国内市场的开发,特别是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安装提供激励政策。中国政府不得不调整其政策,将住宅市场分布式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纳入上网电价补贴体系。
欧盟和中国达成一项和解协议绝对是有可能的。为了使之成为现实,双边有必要把眼光看的更广一些,不要局限于贸易问题,比如气候变化共同挑战以及向绿色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合作机遇。
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暖,欧盟和中国需要本着合作和开放的态度举行谈判,鼓励和支持对方增加国内能力来生产和使用太阳能产品,保持清洁能源市场的良好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