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还面临其他国家就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潜在纠纷,包括韩国、印度和马来西亚等低成本制造中心。在韩国,许多公司已经停止新的投资,因为他们竞争不过中国对手。7月5日,印度宣布其正对中国太阳能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称中国产品不仅取代了欧盟市场的印度产品,还占据了印度国内市场的很大份额。
第四,这样一项协议将解决市场整合问题,控制中国太阳能光伏产品生产过剩。该部门将会经历洗牌,而这是解决太阳能光伏产业产能过剩所必须的,即使欧盟没有征收反倾销关税,洗牌也原本就应该发生。
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政府应该停止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与其支持该部门生产主要用于出口海外市场,政府应该促进国内市场的开发,特别是为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安装提供激励政策。中国政府不得不调整其政策,将住宅市场分布式屋顶太阳能光伏系统纳入上网电价补贴体系。
欧盟和中国达成一项和解协议绝对是有可能的。为了使之成为现实,双边有必要把眼光看的更广一些,不要局限于贸易问题,比如气候变化共同挑战以及向绿色经济转变过程中的合作机遇。
为了解决全球气候变暖,欧盟和中国需要本着合作和开放的态度举行谈判,鼓励和支持对方增加国内能力来生产和使用太阳能产品,保持清洁能源市场的良好运转。
(本文作者PatrickSchroeder为中国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ChinaAssociationforNGOCooperation)资深国际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