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产品质量标准加速产业升级
光伏业被我国定义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然而,一直以来,我国光伏业核心技术空白,产业大而不强。光伏企业大多为民企,未能实现走技术效率路线,企业技术及核心竞争力低。产业三头在外:原材料﹑技术﹑核心设备均来源于国外,产业空心化现象明显。
此外,光伏产品缺乏检验标准,行业门槛过低,近几年,多晶硅行业盲目投资、重复建设、无序上马的现象严重,行业集中度较低,80%的多晶硅厂商规模普遍不超过1000吨。行业发展杂乱无章,小企业遍地开花,产能严重过剩。我国多晶硅产能已达到40GW,而去年全球安装量仅为23GW。
《意见》提出,把扩大国内市场、提高技术水平、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促进光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出路和基本立足点。加快企业兼并重组,淘汰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的生产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针对我国多晶硅行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行业准入门槛低等问题,《意见》提出,制定完善并严格实施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规范光伏市场秩序,促进落后产能退出市场,提高产业发展水平。实行光伏电池组件、逆变器、控制设备等关键产品检测认证制度,未通过检测认证的产品不准进入市场。
在产品质量方面,《意见》规定,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多晶硅、光伏电池及组件项目。新上光伏制造项目应满足单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电池转换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产综合电耗不高于100千瓦时/千克。加快淘汰能耗高、物料循环利用不完善、环保不达标的多晶硅产能,在电力净输入地区严格控制建设多晶硅项目。
孟宪淦认为,《意见》在产品质量方面﹑准入条件等方面做出规定,将逼迫企业进行技术升级,生产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对产业升级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