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意见》中明确,上网电价及补贴的执行期限原则上为20年。孟宪淦表示,补贴期限的明确也对加速国内市场开启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建设一个电站需要6﹑7年才能收回成本,之前很多企业担心补贴会过早结束,从而引起电站的亏损,迟迟不敢建造电站。补贴时间的明确打消了这些企业的忧虑,有助于加速国内光伏市场的发展。并且,补贴时间的确定也使企业能够计算投资回报,进而更容易从银行获得贷款。
2015年补贴资金缺口达800亿元
尽管《意见》中明确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并且提出,根据光伏发电发展需要,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扩大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规模。但《意见》中未涉及调整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及扩大基金规模的细则。《意见》仍未解决补贴资金缺口问题,发电企业能否及时足额拿到补贴仍存隐患。
依据《可再生能源法》,补贴资金从可再生能源基金中提取。可再生能源基金包括财政专项资金和电价附加两部分,电价附加为可再生能源基金的主体部分。电价附加从用电中征收,目前,从除西藏,农用电免征电价附加外,所有用电均被征收电价附加,电价附加为每度电8厘钱。
孟宪淦表示,去年,我国征收的的电价附加仅为200亿元,而按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计算,补贴数额为400亿元,缺口达200亿元。
他指出,按“十二五”末,国家拟定的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来计算,2015年,可再生能源补贴将达到1000亿元,其中,仅光伏发电补贴就将达到200亿元。届时,补贴缺口将达到800亿元。
不断扩大的补贴资金缺口,为中央财政能否足额拨付电网补贴及企业能否按时足额获得补贴留下双重隐患。
对于如何解决补贴资金缺口问题,孟宪淦表示,上调电价附加是未来的可能做法。我国曾3次上调电价附加,从开始的2厘/度,上调至4厘/度,再上调至现在的8厘/度,每次电价附加都与电价一起上调。然而,上调电价牵一发动全身,因此,上调电价附加需要考虑各种影响因素,实现有一定难度。
此外,《意见》规定,严格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管理,保障附加资金应收尽收。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严格征收管理对于保证电价附加的足额征收,解决资金缺口相当重要。去年,我国仅征收到200亿元电价附加,但实际上按用电量计算,征收到的电价附加应为400亿元。
核心提示:日前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央财政按季度向电网企业预拨补贴资金,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此,分析人士表示,该项规定对于解决补贴款拖欠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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