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六条措施发展支持光伏产业,力助光伏产业走出困境,其中“扩大可再生能源基金规模,保障对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电量补贴的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引起业内广泛关注。最近,更有消息称可再生能源基金将扩容一倍,作为可再生能源基金的主要来源,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或将提高。
“可再生能源基金扩容是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必要措施。”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副理事长孟宪淦在肯定扩容可再生能源基金的同时又有些担忧其具体操作存在很多困难,比如扩容的资金从哪里来,如何监管可再生能源基金的使用,这些问题不妥善解决,扩容基金就很难收到预期的效果。
基金扩容势在必行
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风电、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资金来源包括国家财政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及向普通企业用电和家庭用电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两部分。其中,电价附加收入占到绝大份额,也是目前对可再生能源上网发电进行补贴的惟一资金来源。
但是,从2009年开始可再生能源基金就一直入不敷出,已征收资金和实际补贴需求缺口越来越大。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全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缺口为13亿元,2010年缺口20亿元,到2011年缺口已达100多亿元,2012年更是增至200亿元左右。
按照《“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装机目标,到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所需的补贴资金不少于1000亿元,但以目前的补贴水平,就算所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全部按理论收齐,到时也将有500多亿元的资金缺口。
“可再生能源基金扩容很有必要,但不能简单地说扩容一倍,更不能直接让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翻一倍。”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这对国民经济发展将造成极大的影响。”
“救援光伏产业、扩容可再生能源基金是必然的选择。光伏产业已经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刻,再不救,倒的可就不是一家两家企业,而有可能是整个产业。”林伯强表示,“我国光伏产业是具备国际竞争力的行业,是在将来可能的能源革命中有机会与国际齐头并进的产业,从战略上来说,必须救援。目前多数的光伏企业,支撑他们的是银行贷款,如果倒闭,流失的是国有资产,而不是光伏企业的私人财产。”
管理问题继续存在
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12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超过4.95万亿千瓦时,以8厘/千瓦时计算,2012年全年可再生能源基金征收规模将近400亿元。
“但是由于其他的一些因素,电价附加实际征收规模只有不到200亿元。”孟宪淦表示。
有业内人士透露,过去电价附加一直被作为电网企业收入的一部分,一些地方对电价附加征收所得税,从而导致电价附加资金大幅缩水,同时,部分地方自行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减免政策,这也影响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