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政府出台“金太阳示范工程”等相关政策,国内掀起一阵光伏电站的投资热潮,尤其是在今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将光伏产业作为议题之一进行重点部署,并确定了6大扶持措施后,不少企业相继抛出数十亿元的光伏电站投资计划。对此,有分析认为,政府扶持措施中的扩大资金支持保障和电量全额收购等条款超出市场预期,给相关企业确定了发展方向。
7月4日晚间,海润光伏发布了一份涉及41.9亿元的“特别重大合同公告”。
根据公告,海润光伏与港股上市公司——顺风光电国际有限公司子公司江西顺风光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风投资”),已于7月4日签署了《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协议》,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将通过EPC总包方式继续进行合作,并签订了《项目EPC合作协议》。
值得关注的是,这一顺风光电,正是“资本大鳄”郑建明意欲打造的“光伏航母”。如今,在入主顺风光电,收购安徽赛维,入股江西赛维后,郑建明又以逾40亿元大单向海润光伏抛出“橄榄枝”。隐约间,其庞大的“航母战斗群”似乎已逐渐成军。
“‘电站项目资本化’,这或许是目前最对中国光伏企业胃口的运营模式,也是海润光伏的重大利好。”就顺风光电与海润光伏间签署的合作协议,一位业界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评价道,“目前投资电站可获得相对稳定、持续的收益,特别是在目前‘强制并网’、‘度电补贴’等政策出台的背景下,预计顺风光电投资这些电站在4年-5年内便可收回成本,产生利润。而对于海润光伏,不但可以有效回笼资金,还可以大量消纳组件产能。未来更可以大胆发展,不再畏首畏尾”。
“资本大鳄”郑建明意欲打造的“光伏航母”
40亿元大单砸向海润
根据海润光伏在公告中披露的《项目收购及合作开发协议》,海瑞光伏及顺丰投资双方同意就海润光伏在国内已开发的499MW光伏电站项目通过股权转让、合资等方式进行合作。
而这499MW光伏电站项目分别为,海润光伏在国内已取得项目所在地省级发改委核准批文和入网许可且已签订EPC合同并在建设中的项目共2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且已成立项目公司的待建项目共210MW;已取得项目所在地发改委签发的项目前期工作函但尚未成立项目公司的项目共269MW。
针对这499MW的协议标的,海润光伏、顺风投资双方将其以上述标准划分为三位,并约定以三类合作模式展开。
首先,针对第一类项目(20MW项目),顺风投资将收购项目公司95%的股权;针对第二类项目(210MW项目),顺风投资同样将收购项目公司95%的股权。而海润光伏则做出了210MW项目在本协议签署后八个月内,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达到开工状态的“承诺”;针对第三类项目(269MW项目),海润光伏将负责一切后续开发工作(取得所在地省级发改委的核准批文,使项目达到开工状态等),而顺风投资则将负责支付开发费用、提供相关文件等。
此外,对于第二类、第三类项目(合计479MW光伏电站项目),海润光伏和顺风投资间还签订了《项目EPC合作协议》。根据海润光伏在公告中披露的《项目EPC合作协议》主要条款,各项目EPC总包工程,将由海润光伏全资子公司江阴海润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依约履行。
记者注意到,在顺风投资对海润光伏已设、待设项目公司的收购中,持股比例均为顺风投资占95%,海润光伏占5%。未来,相关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它们将不再被列入海润光伏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最为关键的是,双方在相关合作协议中特殊规定,项目设计方案要经过顺风投资的评审方可实施;而合作项目所使用的太阳能组件产品均为海润光伏及其子公司生产的A类产品。
事实上,这一“特殊规定”不仅为海润光伏赚到了可观的EPC收入,更使其所生产的光伏组件,在“毕业前”就找到了称心的“工作”。
公告显示,这一总规模达479MW的合作项目,涉及约41.9亿元资金。而就在协议签署之日起的9个工作日内,顺风投资将先行向海润光伏支付协议定金 2.1亿元。